8月24日,记者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出台《服务保障太原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刑事、商事、行政、执行、多元解纷五方面审判职能推出18条措施,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太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重点聚焦利用网络平台、“软暴力”手段实施的有组织黑恶犯罪。涉企刑事犯罪方面,依法审理侵害企业正常经营、破坏市场公平秩序等犯罪,严惩“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等贪贿、渎职犯罪,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同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审慎认定法律界限不清、政策不明的案件,守护市场安全、产权安全、经营安全。环境资源领域推行“惩罚性赔偿+生态修复”机制,力求“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
《意见》要求,用好“135”执行机制和“29221+N”财产调查法,持续发挥“执行110”24小时快速响应职能,常态化开展“三晋执行利剑—并法行动”。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企业分类施策,对已履行完毕的及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审慎适用“活封活扣”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涉企司法服务“绿色通道”开通后,涉企案件可享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执行。太原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旨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太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本报记者 闫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