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按照应用牵引、场景驱动、因地制宜、协同联动的原则,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的城市群率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将氢能应用场景由燃料电池汽车向交通、工业等具备条件的多元领域拓展。
《通知》提出,各城市群应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以及掺氢燃烧等应用场景开展试点,积极探索氢能创新应用场景,形成“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目标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通过应用规模扩大,推动氢能应用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
日前,三部门批复了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共5大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试点期为4年。本报记者 晋帅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