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光重新照进那扇窗

——晋城法院以法治温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原创 山西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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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紧闭的“窗帘”,曾把一个少年与阳光隔开。遭受校园欺凌后,小秦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终日闭门不出。

“案件事实并不复杂,责任也可以依法厘清。然而,法官心里始终放不下一个问题:法槌落下之后,怎样才能让这个孩子重新拉开窗帘,走进阳光。”主审法官坚定地回答:唯有“以仁爱抚慰创伤,以‘己所不欲’唤醒失责家长,以法律之剑斩断欺凌。”

这是晋城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践中的一个故事。

“和煦太行 护未向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交流研讨会现场。

9月11日,“和煦太行 护未向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交流研讨会在阳城县举行。来自晋城市两级法院的法官走上讲台,没有照本宣科地讲法律条例,而是打开一份份卷宗,讲述司法怎样走近孩子、走进家庭。

那些故事里,有迷途、有伤痛、有破碎,也有一次次被重新点亮的人生。

“两岁的小哲,生母服刑、生父不详,亲子鉴定又确认与男方没有血缘关系。案子可以判,但判决书变不出一个家。怎么办?”晋城市城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司子靖在发言中讲了一个她办过的案子。

这个案件中,法院没有止步于“一判了之”,而是联动政法委、民政、街道等部门,为孩子寻找安身之所。当福利院最终接纳小哲时,一场司法救助才算真正抵达孩子身边。

后来,司子靖再次见到小哲,他正和伙伴们追逐嬉戏,脸上是久违的笑容。

庭审现场

司法的意义,不只是裁决过往,更要守护未来。这一刻,一纸判决之外的司法温度,有了最生动的注脚。

守护未来,有时还意味着和时间赛跑。一对年近七旬的祖父母带着辍学的孙儿来到法院。祖父身有残疾,生活拮据,孩子的母亲已经改嫁外县。法官心里清楚:案子可以按照程序慢慢办,可孩子上学等不起。

进村入户、核实情况、联系母亲……一周之内,孩子被母亲接回,监护有了着落,转学手续也随即办妥。随后,法院又邀请妇联、团委、教育局、村委会共同参与,经过4个多小时调解,把这个家庭纠缠已久的矛盾一一解开。曾经辍学的孩子,重新坐进了教室。

这些看似细小的改变,串起晋城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一条清晰脉络:办的虽然是案子,面对的却是一个个正在成长的人生。

开庭前法官做教育指导

在晋城,这样的探索还在不断延伸:面对离婚夫妻争夺抚养权,法官用孩子画下的一张“一家三口”全家福提醒父母——孩子需要的不是“二选一”的爱;面对一年级学生课间奔跑受伤,法院拒绝简单“以结果定责任”,依法认定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不承担责任,让孩子能够在规则保护下自在奔跑;面对父亲拖欠抚养费、母亲拒绝探望的僵局,法官没有急于强制执行,而是先解心结,再解法结,让亲情重新找到出口。

这些案件看似不同,却有着共同的答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能止于审结一件案子。于是,司法保护不断从法庭向前延伸。

面对迷途少年,法官不仅问“犯了什么错”,也去寻找“为什么走错”;面对破裂家庭,不只分清权利义务,也努力让父母看到孩子真正需要的是什么;面对监护缺失、儿童安置等难题,更主动联动有关部门,为孩子寻找一条能够走向未来的路。保护的链条,正从法庭延伸到庭外——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王婵介绍,中院联合团委、关工委、技师学院等单位,集结法官、“五老”、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50余名专业力量,打造“守心”未成年人审判社会工作中心,把保护的触角伸向家庭、校园和社会。

2026年3月,晋城中院党组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司法理念深度融合,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精心打造“和·太行”司法品牌,太行大地绵延千年的传统文化,悄然走进现代司法实践,被赋予新的时代意义。从皇城相府“恤幼睦家”的古训到程颢“视民如伤”的情怀,从柳氏民居传承千年的教化智慧到本土文化中崇德向善、重教睦家的传统……这些沉淀于历史深处的文化基因,正与现代司法理念相融,转化为一次调解、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一场心理疏导、一次判后回访。

法有尺度,亦有温度。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永生表示,始终恪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进一步联动民政、共青团、妇联等力量,让司法既有刚性边界,更有护“未”温情。(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