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探索】从三个维度认识和培塑新时代生态人格

原创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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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勇民 赵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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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规划纲要就“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作了专篇部署,凸显出生态文明建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已实现从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的重大转变。在生态文明建设日益成为全球共识的今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不仅是一个外在行为规范问题,更是一个内在人格塑造问题。立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要从生态需要、生态追求和生态美德三个维度深化认知、凝聚共识,进而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基础上,培育与塑造以生态意识觉醒、生态价值内化和生态行为自觉为内核的新时代生态人格。

生态需要:培塑生态人格的根本前提

生态需要是人类对维系自身赖以生存的清洁空气、安全水源等自然要素的本能依赖,也是人类维系生命健康、追求审美、精神愉悦等高层次发展的基础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生态环境需要的双重属性,既是生存性需要,也是发展性需要,二者共同构成了生态人格培塑的根本前提。

生态需要是人类实践的存在前提。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是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与自然是统一的有机整体。自然界的阳光、空气、水、动物、植物等各类生态要素,是人的生命存续和精神成长的重要根基。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

生态需要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方面,是培塑新时代生态人格的动力基础。人的需要具有社会性、历史性,始终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马克思主义从哲学的高度将人的需要分为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需要解决后,享受需要日益凸显,发展需要愈发成为主导性需要。作为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一个重要方面,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是一种兼具精神性、审美性与伦理性的高层次需要,这一需要既指向外在自然与社会环境的改善,更呼唤个体内在生态良知的觉醒与生态道德素养的提高。承认并满足这一需要,是构建新时代生态人格的坚实基础。

生态追求:培塑生态人格的价值导向

生态追求是国家和个体在认知与价值层面上对待自然的态度选择,是生态人格培塑的方向性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内在统一性,为新时代确立生态追求、培塑生态人格提供了根本遵循。

生态追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涵。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点。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此,生态追求不仅是对自然的责任,更是对人民的责任。它要求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在生态环境改善上,让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鸟语花香成为群众日常生活的底色。当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全民共享的生态福祉时,生态追求便升华为一种集体认同与价值共识,为培塑生态人格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生态追求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遵循。这一追求的核心在于,个体必须突破物质欲望的局限,转向对精神丰盈与生命意义的追寻,进而外化为具体的生态审美修养和环境保护的行为自觉。拥有生态追求的人,会在生活方式、消费选择、职业发展中自觉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内化为人生意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培塑生态人格提供坚定的价值引领。

生态美德:培塑生态人格的行为准则

生态人格是在具体生态实践中不断生成、锤炼与升华的内在道德品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这一重要论断表明生态人格的培塑必须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实践之中,要以生态美德为行为准则,让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行动自觉,最终形成稳定的生态人格特质。

生态美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生态智慧的生动体现。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中,形成了“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仁民爱物”等生态智慧,将天地万物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并在日常实践中将生态责任升华为一种伦理义务与行为自觉。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是一种实践关系,它们在实践中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相融合,确立起“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生态价值观念,为培塑生态人格奠定了深厚的文化根基。

生态美德是个体德行修养与公共伦理责任的辩证统一。生态环境问题具有天然的公共属性,这决定了生态美德不仅是个体的道德修养,更是一种关乎公共利益与人类前途命运的公共伦理。生态美德正是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中体现公共伦理责任的关键联结。从微观层面看,生态人格的形成离不开生态美德的内化与践行,这一过程既需要制度约束与社会引导的外在推力,更依赖个体道德自觉的内在驱动。因此,推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在强化制度约束的同时,进一步激发个体的道德自觉。从宏观层面看,个体的生态美德只有升华为普遍性的公共伦理责任,才能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共同体,不仅满足当代人的发展需要,更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因此,生态美德是培塑生态人格的“律令”,指向一种以敬畏自然为底色、以可持续发展为使命、以代际公平为担当的新时代生态人格范式。

(作者分别为山西师范大学新时代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山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