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首批30多位失能人员开始享受长护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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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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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9月1日,我省30多位首批重度失能人员在家中或养老机构按建制新标准开始享受专业的照护服务,这标志着我省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从试点探索进入了规范建制的新阶段。
长护险作为社会保险“第六险”,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和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以来,临汾、晋城先后开始长护险试点探索。2025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山西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全面建立长护险制度。2026年7月,省直和长治市按照新的统一制度启动实施。
据了解,长护险与基本医保同步参保、同步缴费。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长期失能并经过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后,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可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小程序、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申请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评估流程包括资料提交、受理审核、实地评估、结果公示、结论送达等环节。
据介绍,省直和长治市启动长护险后,临汾、晋城逐步向新制度并轨,其他市也将在2027年陆续实施,我省长护险制度正从局部试点迈向全面实施。下一步,各级医保部门将持续优化经办服务、细化结算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长护险待遇精准兑现,让更多失能人员享受到优质的护理服务,让失能家庭感受到新政策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