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生态产品价值 赋能山西生态保护

■编者按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正式施行。作为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它整合优化现行生态环境法律规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系统化、集成化,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山西肩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等重大使命。抓好法典落地实施,是践行“国之大者”的具体实践,也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本期邀请业内人士,从法理创新、生态价值转化等维度,结合山西省情谈认识、谈体会、谋路径,共同探讨如何把法典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三晋生态治理的实际效能。
“我们过去讲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实际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安吉余村考察时作出的这一科学论断,为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锚定了根本坐标。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并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等理念上升为国家法律,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和碳汇交易制度。对山西而言,这部法典既是生态保护的硬约束,更是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法治基石。立足资源型经济转型攻坚期,写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山西答卷”,关乎表里山河的成色,更关乎高质量发展新路的底色。
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抓手,赋能生态保护。林地、草地、湿地等是我省的自然资本存量,因具有固碳、水土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也兼具增量的“生态价值”。法典要求“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本质上就是要求做大自然资本存量。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则是通过碳汇交易、水保碳汇挂牌、森林覆盖率横向补偿等,将“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机制,也是把生态价值从“账面”搬到“地面”的制度通道。“双碳”目标重塑区域经济发展逻辑后,林地、草地、湿地以及小流域等的保护和治理正在被重新定价为可测量、可交易、可增值的绿色资产。生态环境法典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写入法律层面,也意味着“护绿护青”不再是纯成本投入,合规治理将可以真真切切变现为“金银”。对山西来说,激活生态产品价值,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既是偿还生态旧账的补偿机制,也是GDP变绿的增长引擎。当山西的林地、湿地、小流域的固碳能力都能折算为可交易的价值,资源型经济转型就有了厚重的自然资本做支撑。
以碳市场和碳汇为支点,把“看不见的固碳量”变成“看得见的现金流”。通过对林地、小流域等核发“碳信用身份证”,依托碳市场和碳汇,山西开展的创新实践已实现多点突破。林地碳汇方面,娄烦县完成全省首笔37.5万亩、628万元VCS林地碳汇交易,古交市将12万亩新造林地打包开发CCER试点。小流域治理方面,阳泉盂县禅房小流域1万吨水土保持碳汇以35万元挂牌成交,第三方核证碳汇总量8.27万吨,成为全省首单水保碳汇。碳配额方面,太原西山煤电3座燃煤电厂履约后盘活碳配额,并对外出售110.68万吨,收益达7480.09万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吕梁山的林、太行山的水、汾河两岸的湿地从“生态背景板”变成了保值增值的“绿色资产”,也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找寻到了“第二增长曲线”,是新时代山西对“两山”理念最笃定的践行。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要以法治为纲、以市场为手,由“点”及“面”趁势推开。法典的施行进一步筑牢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基石,把“两山”理念转化为系统化的法律制度;碳市场与碳汇机制的逐渐完善,正在将森林、湿地、小流域的固碳能力转化为可交易资产,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拓宽了市场化路径。未来需从以下方面继续推动深化:一是依托林草、水利、自然资源数据建设全省生态产品目录和碳汇本底数据库,对接全国CCER与碳市场规则,算清全省自然资本底账,让自然资本的“本金”一目了然。二是健全交易场景,在做实林业、水保碳汇基础上,拓展湿地碳汇、农田碳汇、生态经营权出让、横向生态补偿实践,支持“碳汇+乡村振兴”“碳汇+文旅康养”等多元转化。三是扩大森林碳汇保险覆盖面,开发碳预期收益质押、绿色债券、生态银行,通过金融赋能,将未来的“现金流”变成当下的“投资力”。四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明确碳汇收益分成比例,切实保障各方利益。五是严守法典红线,生态产品开发绝不以破坏生物多样性、挤占耕地红线为代价,所有交易要经得起第三方核证与审计。各级领导干部尤其需要转变政绩观,要在GDP里算绿账,在招商时看碳账,在考核时查生态账,着力推动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目标的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走深走实。
(作者为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山西日报》(2026年08月25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