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生态环境法典 厚植生态文化底蕴

■编者按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正式施行。作为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它整合优化现行生态环境法律规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系统化、集成化,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山西肩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等重大使命。抓好法典落地实施,是践行“国之大者”的具体实践,也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本期邀请业内人士,从法理创新、生态价值转化等维度,结合山西省情谈认识、谈体会、谋路径,共同探讨如何把法典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三晋生态治理的实际效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迈入法典化时代。生态环境法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统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现实期盼,为化解各类生态环境矛盾、规范发展与保护关系提供了统一的法律遵循。高校是人才培养和思想传播的重要阵地,学习宣传生态环境法典要引导广大师生深刻把握法典精神实质,弘扬绿色发展理念,厚植生态文化底蕴,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尊崇生态环境法典,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强化创新理论研学,把握法典精神要义。学习领会生态环境法典,是高校建设生态文化的逻辑起点。高校要把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青年学生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把握和深刻理解法典的立法背景、编纂逻辑与时代价值,厘清法典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五编之间的内在关联,准确把握系统治理、生态惠民、绿色转型的立法主旨,读懂法典将督察制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补偿制度予以法定化的制度创新。高校要结合自己的学科专业特点,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专题理论研究,围绕法典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攻关,阐释法典如何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等重大关系。高校可以通过专题报告、理论研讨、学术沙龙等形式,引导广大师生深刻认识到法典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的成果,筑牢尊崇法典、敬畏法治的思想根基。
深化课堂阐释解读,传播法典法治内涵。课堂是高校宣传阐释生态环境法典的主渠道。高校要充分发挥思政课程、法学专业课程以及相关专业课堂阵地作用,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内容融入课堂教学。思政课可结合美丽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讲清楚法典施行是新时代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重大成果,让学生深刻理解法治在守护绿水青山中的保障作用和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法理逻辑。法学相关专业要优化课程教学,把法典条文融入环境法教学体系,对比梳理新旧法律制度变化,结合流域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噪声油烟治理、新污染物管控等现实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农、林、水、资源环境等相关学科要立足专业视角,解读法典对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制度规定,打通法律条文与行业实践之间的认知壁垒。要创新课堂教学形式,运用情景教学、案例辨析、模拟推演等方式,把抽象的法律规定转化为可感知的教学内容,促进学生准确掌握法定权利义务,提升生态法治认知水平。
拓宽宣讲普法阵地,释放法典社会效能。高校要充分发挥智力与人才优势,创新宣传方式和普法渠道,推动生态环境法典从校园走向社会。在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举办法典专题宣讲、知识竞赛、普法展览等活动,营造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的校园氛围。组织教师、法学及相关专业学生组建普法宣讲队伍,面向校内各院系开展巡回宣讲,解读法典与我们日常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引导大家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高校要走出校园,积极对接地方党委政府、社区、乡村,把法典普法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组织师生深入基层一线,用通俗语言解读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群众关切的法律内容。结合地方生态治理的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努力把纸面上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法治常识。高校还要注重发挥智库传播优势,组织专家参加主流媒体的专题活动,解读法典,刊发文章,扩大生态环境法典的社会知晓度与影响力。
立足推动绿色发展,彰显法典实践价值。学习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关键在于推动发展方式与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高校要聚焦实践运用,把学习生态环境法典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要引导科研人员对标法典制度导向,围绕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绿色低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向开展专项研究,为地方生态环境执法、生态治理决策提供理论支撑与技术参考。要主动对接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现实需求,结合学科专业的特色优势,围绕基层落实生态环境法典遇到的现实问题开展调研,形成对策建议,服务科学决策。在生态文化建设层面,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推进绿色校园建设,把生态环境法典倡导的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理念落实到校园管理、资源利用、环境管护全过程。鼓励师生参与生态保护社会实践,开展流域调研、生态现状核查、法治现状观察等社会实践活动,在现实场景中观察法律实施成效,引导师生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典视角看待生态环境问题,做法律的学习者、宣传者和法治精神的践行者、推动者。
(作者为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党委副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
《山西日报》(2026年08月25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