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宣讲进社区

原创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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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应当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什么叫‘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呢?出门多坐公交少开车、节约用水用电、少用一次性筷子、认真做好垃圾分类……这些看似寻常的小事,8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告诉我们,都是法定义务。”8月13日,在太原市杏花岭街道一居民小区里,一场关于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正在进行。太原市五一路小学学生王梓琨,向参加活动的社区居民宣讲生态环境法典的相关内容,周围围满了热心的居民。

生态环境法典于今年8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进入法典化时代。为深入宣传生态环境法典,推动全民参与,共建美丽中国,2026年生态文明“晋”万家活动在并开展“法护家园·物尽其用 社区永续行动”,让更多人参与进来,共同关注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

有居民询问:“生态环境法典中,有针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内容吗?”

志愿者王瑀晅解释道:“生态环境法典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王瑀晅还介绍,生态环境法典明确了公民权利,她说:“公民依法享有获取生态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权利。我们不光要履行义务,还可以去了解环境信息、参与环保行动、监督破坏环境的行为。”

现场的另一边,人头攒动,社区环保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物物循环”“垃圾分类投壶”等互动性极强的小活动,吸引了众多居民参与。小区居民王玲向记者展示了刚交换到的一个花瓶,她说:“生态环境法典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通过参加今天的活动,我知道了保护环境不只是主管部门的事,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

活动现场,还邀请了护航救援队现场教学,带领居民沉浸式模拟演练,掌握极端天气应急避险技能。

居民纷纷参与“物物循环”“垃圾分类投壶”等低碳生活小活动,共同关注生态环境保护。


《山西日报》(2026年08月23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