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观察】构建文物“大保护”新格局
“地上文物看山西”,这不仅是一句美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统筹推进期间,《山西省文物系统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恰逢其时。
这份全国率先以省级政府名义出台、专门聚焦文物系统性保护的规范性文件,以“全领域覆盖、全链条协同、全要素统筹”的系统性思维,擘画了文物“大保护”格局,不仅为山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也为全国各省推进文物系统性保护提供了山西方案。
全领域覆盖,让保护对象更全面。
山西既有令人瞩目的国宝级文物,更有数量庞大、分布广泛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低级别并不意味着低价值,《实施意见》将保护视野从“高精尖”延伸至“基本盘”,锚定“到2035年,设区的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重大险情排除率达100%”的目标,并具体提出“到2030年全省要排除7334处濒危低级别文物险情”。这种“一个都不能少”的决心,正是保护对象全面性的生动体现。保护不仅限于文物本体,要聚焦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汾河、沁河、漳河、桑干河、滹沱河等流域,将文物置于更广阔的地理与文化生态中加以考量。同时,通过建立全省统一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筑牢系统性保护的资源基石。
全链条协同,让保护方式“更科学”。
文物的生命延续,离不开从抢救、保护到研究、利用的全链条发力。《实施意见》打破各环节壁垒,实现无缝衔接与协同增效。一方面,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式保护体系。“点”上,紧盯世界文化遗产等珍贵文物,守住安全底线;“线”上,串联长城、文物主题游径等线性遗产,“串珠成链”,整体保护;“面”上,立足革命文物片区等成片文化空间,实现一体化管控。另一方面,强化部门协同与科技赋能双轮驱动。通过发挥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等机制作用,健全常态化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疏通跨领域治理堵点。同时,将科技创新作为核心动能,贯穿文物保护、传承、利用全链条,建成石窟寺保护与传承、科技考古2个省重点实验室,开展“应县木塔结构稳定性评估与保护研究”等关键技术攻关,先后完成国保、省保720全景信息采集,让文物保护实现“主动预防”与“精准施策”。
全要素统筹,让治理体系“更高效”。
文物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实施意见》在“全要素覆盖”上着墨甚深,力求形成治理合力。顶层设计上,编制“十五五”文物保护利用规划、文物保护空间规划等一系列专项规划,确保系统性保护有章可循、有序推进。责任落实上,构建“责任明晰、设施标准、管理精细、监管智慧、应急专业、保障长效”的工作体系,推动文物安全标准化建设,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处文博单位、每一个环节。社会参与上,持续深化“文明守望工程”,完善文物志愿服务体系,有效激发全社会共同守护文化遗产的积极性,为文物系统性保护提供坚实可靠的制度保障和社会基础。
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山西构建文物大保护格局,是对“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的生动诠释,更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提供了坚实支撑。展望未来,随着各项举措的落地见效,三晋大地必将焕发出更加迷人的文化光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