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关心的热点问题 太原公积金有答案

原创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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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5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市民近期集中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业务问题予以详细解答,内容涉及公积金贷款条件、新参加工作职工缴存标准、单位账户设立、灵活就业人员转出及退休提取等多项高频业务。

  针对不少市民关心的公积金缴存不规律能否申请贷款的问题,中心明确答复:不能。借款人需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同时符合中心其他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方可持相关资料至分理处申请。若公积金存在缴存不连续、阶段性欠缴的情况,暂不符合贷款条件,需待缴存恢复规律后方可重新申请。在新参加工作职工的月缴存额计算方面,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解释,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对于单位账户设立业务,中心列出了所需材料清单:单位专管员需携带《太原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启缴信息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开通申请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到就近分理处申请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转出业务时,需先在“手机公积金”APP自主办理转出封存,再由转入单位专管员在单位网厅渠道发起同城转移业务。若系统提示“转出单位未开通单位网厅渠道”,转入单位可持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转入单位出具的建立劳动关系的接收函,前往单位所在分理处或管理部柜面申请办理。

  退休提取方面,中心提供了线上和线下两种办理渠道。线上办理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首页提取界面,选择“离、退休提取”,根据提示操作即可。线下办理则需职工本人携带离、退休证(或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或单位出具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证明材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一类银行卡等资料原件,至分理处申请办理。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相关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12329热线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