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增并规范安宁疗护费等4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于6月1日起执行
近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结合全省医疗机构价格项目申报实际,我省正式新增并规范安宁疗护费等4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规明确,各医疗机构可在核定基准价格基础上自主向下浮动,严禁擅自上浮收费标准、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新价格政策将于6月1日起正式执行。
此次价格调整覆盖多个医疗服务领域,涵盖急诊、护理、检查等类别。其中,备受关注的“安宁疗护费”明确按日计价,一类省级医疗机构收费254元/日,一类市级医疗机构241.3元/日,市县级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依次递减。该项目的服务内容不仅涵盖常规的诊查与分级护理,还包括患者的心理疏导、情绪安抚、沟通陪伴及临终关怀等精神层面的支持,将“关注患者感受”正式写入了价格成本构成。同时,该收费项目明确不得与各类“住院诊查费”和“分级护理”同时收取,且支付类别为丙类,限定点安宁疗护中心及具有“临终关怀科”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同时,急诊服务领域同步规范3项相关收费标准。其中,急诊诊查费(留观)急诊抢救室加收项目按日计费,一类省级医疗机构11元/日、一类市级医疗机构10.45元/日;急诊留观床位费一类省级12元/日,急诊抢救室额外加收5元/日,进一步规范急诊就医收费秩序,保障急诊服务高效有序运转。
影像检查与临床治疗类项目定价精准适配临床需求:磁共振平扫一类省级医疗机构500元/部位,复杂成像可加收80元/部位;心腔内超声心动图检查680元/次,冠状动脉微循环阻力检查500元/次。治疗项目中,冠状动脉慢性完全闭塞血管逆向再通治疗3390元/血管,一氧化氮吸入治疗69元/小时,有效满足群众精准诊疗、专科救治的就医需求。
据悉,此次48项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甲、乙、丙三类医保分类支付管理,按照一、二、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差异化定价标准。价格体系既兼顾不同层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差异,贴合各地经济发展实际,也通过规范收费项目、明确定价标准,在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