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0年 山西力争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050万亩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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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0年,力争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050万亩;到2035年,力争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标准农田立项、建设、验收和管护机制,真正把具备条件的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

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

我省将扭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首要任务,以“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为基本标准,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

依据全省气候特点、地形地貌、水土条件、耕作制度等因素,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为汾河谷地区、晋北高原区、吕梁山丘陵沟谷区等5大建设区域,实行分区分类施策。建设过程中,优先在平川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以及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地区建设。在有条件地区开展整区域建设示范。

同时,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区、内陆滩涂等区域,禁止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内集中连片梯田或与保护对象共生的连片耕地除外)、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牧区域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坚持把建设重点放在田内,新建项目优先开展田块整治、田间灌排体系、田间道路和电力设施配套等基础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田间设施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实施土、技、林、管等综合措施。

因地制宜布置田块

我省因地制宜进行田块布置,合理归并和平整土地,通过底土平整、客土填充、表土剥离回填等措施调整农田地表坡降,改善农田耕作层,实现田块规模适度、集中连片、适宜耕作。

优先在灌溉水源保障程度高、骨干工程完善的区域配套田间工程,合理选择先进的节水灌溉模式和灌溉首部控制设备。强化田间工程与水源工程、骨干水利工程配套。推进农田沟渠综合整治,科学布局田间沟渠管网、涵洞、排水井等农田灌溉与排水设施,打通灌排堵点、断点,全方位提升农田防灾减灾能力。

合理布设田间道(机耕路)、生产路和桥涵,满足农机作业和生产基本需要。充分考虑宜机作业,设置必要的下田设施、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通过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措施,提升土壤蓄水蓄肥能力。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损毁高标准农田设施

市、县级要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单个项目要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元进行储备。单个项目建设面积,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3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1000亩。受自然条件限制,单个项目相对连片面积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可在同一流域或同一灌区范围内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几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区。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损毁高标准农田设施,对因灾损毁的高标准农田,纳入年度改造提升建设任务及时修复或补建。探索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严禁将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排放、倾倒、存放到农田。

对资源禀赋好、生产潜能大、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要求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按农用地管理的农田基础设施不纳入用地审批范围。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全周期责任倒查和终身追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