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商转公时间放宽,贷款年限延至68周岁
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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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期市民咨询的热点问题作出集中回复,涉及商转公办理条件、贷款年限新规、多套房利率认定等缴存职工高度关注的事项。
针对商业住房贷款能否转为公积金贷款的问题,中心明确,缴存职工于2026年2月28日以前通过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购买太原市住房的,且贷款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商转公及部分商转公业务。贷款担保方式采用本套房产做抵押。中心强调,若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妥,暂不具备申请资格。
公积金贷款年限方面,中心根据最新政策作出明确答复,公积金贷款期限按整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68周岁。原规定到期日不超过65周岁,此次调整为购房者释放了更充裕的还款空间。
关于多套房利率认定,中心表示,住房套数认定只参考拟购房所在区(县、市)的公积金贷款次数。若缴存职工已还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且商业贷款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购买另一区(县、市)住房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时,仍可按首套房利率申请。同时,申请时须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债务。
今年3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再次放宽“商转公”及“部分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消费行为时间限制,自2026年3月5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此次调整进一步放宽了“商转公”时间限制,降低了存量商业贷款购房者的利息负担,贷款年限延长3岁也更好地满足了不同年龄阶段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