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外事智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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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外事办公室印发《山西外事智库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外事智库建设管理,推进外事智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山西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外事智库坚持履行资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职能,坚守政治引领、服务发展、力量融合、应用导向四项基本原则,聚焦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开展研究。

在运行机制上,由山西省外事办(山西省委外办)与山西大学合作共建山西地方外事研究中心(外事智库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日常工作在山西省委外办秘书处指导下,由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具体承办,负责课题申报、立项、结项、专家评审、会议组织、交流合作等工作。年度课题指南由山西省外事办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课题对接会、专题会议推进研究落实。

专家管理实行专家库与聘任制,聘期一般为3年。入选专家需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山西省情与对外开放工作,具备相关研究能力或实践经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三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省部级以上奖励获得者优先。专家享有课题优先申报、参与调研、获取经费支持等权利,同时承担保密、成果转化、禁止以专家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等义务。办法建立年度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依据。

课题管理以应用研究类为主,兼顾理论研究、规划发展类,分为年度计划课题和专项课题,严格执行申报、评审、立项、中期评估、结题全流程管理。对存在严重政治问题、成果失实、无应用价值、逾期未完成等情形的课题不予结项。高质量成果将以专题报告、成果汇编等形式报送山西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并抄送中央外办、外交部、中联部等上级部门。

经费保障方面,外事智库相关经费列入山西省外事办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统筹管理,接受审计监督。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山西外事智库运行办法》《山西外事智库课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由山西省委外办秘书处负责解释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