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遗保护传承注入法治力量

原创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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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基因密码,承载着千年文明的记忆与智慧。近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实施,意味着山西非遗保护有了更精准、更务实的制度抓手。

山西是非遗资源大省,底蕴丰厚。从晋南的威风锣鼓到晋北的北路梆子,从太原老陈醋酿造技艺到绛州澄泥砚制作技艺,山西几乎每一寸土地上都生长着独一无二的文化记忆。据统计,全省现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82个,代表性传承人198人,数量位列全国第三。家底厚,也意味着责任重。

近年来,我省非遗保护工作的思路发生了显著变化,从单纯的“输血式帮扶”转向系统的“造血式激活”,系统性法规建设也在同步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的出台,加大了对非遗资金、人才和创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协调各方参与,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法治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保障,《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非遗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并将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此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保护基金或通过捐赠参与其中。这意味着,非遗保护不再是文化部门一家的事,而是变成了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我省,这样的探索其实早已开始。以晋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例,当地通过整合政府、院校、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力量,对祁太秧歌、冠云平遥牛肉传统加工技艺等代表性项目实施整体性保护,初步形成了“区域联动、活态传承”的保护格局。此次新修订《条例》的实施,无疑将为这类实践提供更稳定的制度保障。

实施分类保护,推动非遗保护向精准施策转型。在传统文化历史积淀深厚、非遗集中、特色鲜明的区域,要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同时,要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地方特色。如果说整体保护是“面”,那么对特色项目的重点保护就是“点”。比如,对戏曲、民歌、鼓乐、面食、酿造、社火、中药炮制等体现三晋文化特色的项目,要予以重点扶持。山西是中华戏曲的摇篮,四大梆子在此生根发芽,现存38个剧种,居全国第一。但不少稀有剧种曾面临“人走艺绝”的危机。近年来,通过“政府主导、院团主力、社会协同”的模式,上党二簧等濒危剧种重新找回了舞台。2025年,上党二簧入选山西省非遗保护实践十佳典型案例,这正是分类保护理念的生动体现。

保护的根本目的是传承,而传承的最好方式是让非遗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当一项项古老技艺有了法治护航的力量,一代代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有了制度保障的“定心丸”,那些散落在三晋大地上的古老技艺、民俗传统,有机会走出“深闺”,融入日常,变成景区里的一道风景、餐桌上的一碗好面、节日里的一场社火,三晋文化将焕发出新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