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政绩观引导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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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晋行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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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通过学习教育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十分重要,很有必要。”这表明,要从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把正确政绩观作为广大党员、干部实现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的基本遵循,切实解决妨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正确政绩观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激励作用。“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十五五”规划建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十五五”规划纲要。实现“十五五”发展目标,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党员干部是骨干力量。政绩观是各级干部执政、施政、从政的指导原则和价值导向,正确政绩观则保证党的干部的政治实践都能够符合党的性质宗旨、服务党的使命任务、促进党的各项事业,是党和人民所需要的政绩。

正确政绩观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价值引导

以政绩观为主题开展学习教育,在党的历史上还是首次,表明了政绩观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具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政党层面看,作为执政党行使执政权力、支配执政资源、制定执政目标,其底层逻辑是党的阶级属性、政治立场和利益代表,政绩观则是政党属性的观念呈现。资产阶级政党是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其政绩观必然是为少数人服务、服从资本逻辑、牺牲大多数人利益的政绩观。无产阶级政党是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先进政党,其政绩观必然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官员层面看,为官一任、主政一方,就有一个为谁做官、做什么样的官、怎样做官的问题。有政绩是对各级官员的基本要求,不能尸位素餐,这是政绩观的底线。政绩观的深层是为谁出政绩、为什么出政绩、出什么样的政绩,不同的官员作出了不同的回答,既是由于环境、制度造成的导向,也是由于觉悟、境界导致的差别,不同政绩观引导出不同的政绩。共产党人的政绩观,是恪守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的政绩观,是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绩观,是担当作为、开拓创新的政绩观。

政绩观有一个历史演变、传承发展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有着属于自己的时代内涵。在中华优秀传统官德中,包含着有益的政绩观“营养”,诸如“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当官避事平生耻,视死如归社稷心”“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计利当计天下利”“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等名言,反映了有抱负、有情怀、有担当官员的从政准则,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中国共产党自成立时起,就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奠定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正确政绩观的基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对中国人民、中华民族作出的最大贡献,是推翻三座大山统治、建立新中国、让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作为执政党取得的历史成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展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取得的举世瞩目伟大成就,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生产力的历史性突破、人民生活的历史性跨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这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对国家、对历史担负起的使命任务,是党所追求的最根本政绩。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绩观这一根本性问题,多次强调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将“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写进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领导干部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着力纠治政绩观偏差”,系统深刻阐述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并且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提供了科学指导。政绩观的形成有着多种因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能一蹴而就,特别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政绩观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部分党员干部的政绩观还不能适应新征程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讲了多年、抓了多年,取得一些成效。但从巡视、督查和查办案件的情况看,政绩观方面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需要长期不断地抓。”比如,有的干部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大量事实表明,政绩观偏差和错位,会浪费资源、助长形式主义、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最终劳民伤财,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如果放任下去,就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危害十分严重。”因此,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绝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关系到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之计、战略之举。

纠正政绩观偏差,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要在全党形成重要激励导向,既要反对为个人升迁攒筹码的政绩观,反对滥用权力的“乱作为”,也要纠正得过且过、明哲保身的政绩观,纠正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不作为”。完成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有许多重大问题需要解决,有许多重大矛盾需要破解,有许多重大难关需要攻克,迫切要求各级干部在正确政绩观引导下,担当使命、多出政绩,不负重托、不负众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要为各级干部的行为不仅装上“导航仪”“校正器”,而且加载“发动机”“推进器”,增强干劲、提振信心,踔厉奋发、百舸争流。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包括从严纠正政绩观的偏差和错位,首先是从严纠正以“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为代表的错误政绩观。一些领导干部也津津乐道“出政绩”,但他们不是为人民出政绩,而是把建功立业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干事创业的动机并不那么纯正,扭曲的政绩观导致了变形变味的“政绩”。有的为了获取升迁资本,不讲实效、不顾长远,重显绩轻实绩、重面子轻里子,搞的是“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表现为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图的是“出名挂号”。有的“出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是党的事业、人民利益,而是为了迎合上级、讨领导欢心,吸引领导关注,获取领导重视,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计成本、不惜代价,作为向上爬的投资,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沽名钓誉、追求虚荣,“出政绩”是为了给自己留名、替自己立碑,功劳簿上不能没有自己、不能不列在前面,结果是喜欢“做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留下一堆“烂尾楼”让后人收拾摊子。有的把“出政绩”当作向组织要价、要官、要待遇的“底牌”,有了一点成绩,就觉得该提拔重用了,伸手向组织要回报,如果三五年没有动静就埋怨组织亏待了自己,把政绩当成投资、当成交易来做。更有甚者,不少“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实质是腐败工程,背后是以“出政绩”为名义的权钱交易、权权交易,借“工程”之名攫取私利乃至暴利,一旦腐败曝光,“形象工程”坍塌,“政绩工程”成为“坏账”。凡此种种,都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政绩,都不是正确的政绩观,而且错误政绩观驱动下的“政绩”越大,对党和人民事业造成的危害也就越大。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广大干部:“大家一定要牢记创造业绩的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与此同时,全面从严治党还要从严纠正新形势下出现的“为官不为”的消极政绩观。有的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不担当不作为,不是站在前列、顶得上去,而是放弃职守、敷衍应付,对需要本级解决的困难矛盾视若无睹,仿佛与己无关,坐看问题由小拖大、由大拖炸。有的借口遵守制度规则,一点点小事都要层层上报请示,对上推责、对下“甩锅”,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问题,等党中央有批示才动一动,没批示就不作为,看似讲规矩,实则不担当。有的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满足于做四平八稳的“太平官”,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不思进取、庸政怠政,成为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有的不愿和群众打交道,怕同群众接触惹事上身、怕跟群众交流脱不开身、怕为群众办事麻烦缠身,不是深入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而是远离群众,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这种“为官不为”的不作为现象,有着思想认识的误区,也属于政绩观偏差,是把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对立起来,认为强调党的纪律就不能干事创业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是内在统一的,不是彼此对立的。严并不是要把大家管死,使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于各级干部来说,决不能把反腐败当成不担当、不作为的借口,不能明哲保身、但求无过,要把遵规守纪作为干事创业的必要条件和合法空间,纪律既明确了不能触碰的底线和边界,也为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提供了行动准绳。

树牢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正确政绩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系统而深刻阐释了树立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提出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概括地说就是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立党为公、为党担责尽责。作为党的干部,要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出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党忠诚、为党分忧、坚定护党、全力兴党,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竭尽全力完成党交给的职责和任务。党的干部就是要坚持权力姓公不姓私,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要从增强党性入手,纠正以个人利益为轴心的政绩观。

为民造福、以人民利益为重。各级领导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自觉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承诺,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于人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盼,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做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政绩、那政绩,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检验各级领导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要坚持把人民群众关心的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懂得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

科学决策、坚持高质量发展。领导拥有决策权,怎样决策背后有个政绩观问题;推动发展是党的使命,各级推动什么样的发展,也要受政绩观支配,科学决策的要求必然是高质量发展。树立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观,不是不要增长速度,但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比高低、论英雄,要的是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速度,是民生改善、就业比较充分的速度,是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经济活力增强、结构调整有成效的速度,是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又不会带来后遗症的速度。

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作为。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干部就要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要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以担当作为为荣、以消极无为为耻,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担重、担难,一切不思进取、庸政怠政、明哲保身、得过且过的思想和行为都是同人民群众期盼、同新时代要求格格不入的。领导干部就是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

(执笔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颜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