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高校专项计划在普通本科批招生录取
2026年重点高校招生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日前发出通知,对我省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据悉,今年起高校专项计划在普通本科批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
2026年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范围为36个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地方专项计划实施范围为22个省级脱贫县和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为36个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22个省级脱贫县,共58个。我省国家、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中,报考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符合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符合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和盂县、黎城县、应县、绛县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符合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不包含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高校专项计划自2026年起不再由高校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和校测、不单独发布招生简章。考生报考资格由我省组织审核,有关高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进行录取。招生录取时,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办法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