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观】保障全龄阅读“一个不能少”

原创 山西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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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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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推动全民阅读迈入新境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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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共沐书香。“制定少年儿童阅读计划”“开展老年人阅读活动,提高阅读服务水平”“支持全民阅读无障碍设施建设”……翻开《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这些带着民生温度的法规条款,守护着每一个群体的阅读权利——全民阅读,全龄受益,一个都不能少。

《条例》以未成年人、老年人、特殊群体等重点人群为核心抓手,构建了精准覆盖、分层保障的全民阅读服务体系。同时也回答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在数字化时代,国家如何守护每个人的阅读权利。

保障全龄阅读,要从娃娃抓起。“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阅读的种子,自童年起便需悉心播撒。《条例》将未成年人阅读纳入法治化轨道,让阅读成为贯穿青少年成长全过程的系统性工程,明确了学校、家庭、社会的主体责任。教育部日前发布《中国青少年阅读素养框架》,“四阶十二梯”素养发展框架为阅读立标准,为成长引航向;国家图书馆“四季童读”2026年春季卷也于近日在太原发布,优质读物资源持续下沉;山西开展“点亮阅读微心愿”活动,精准收集乡村孩子真实阅读需求……实践充分证明,各方协同发力,才能让未成年人阅读习惯的养成、阅读素养的提升真正有抓手、有路径。

保障全龄阅读,要让银发阅读从“适老”向“悦老”进阶。《条例》提出,“应当考虑老年人阅读需求和特点,提供适老阅读内容,优化适老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阅读便利。”我省日前部署开展“银龄晋享·华发悦读”老年阅读行动,要求每个市至少培育一支老年阅读团队,每个乡镇至少打造一处老年阅读场所。山西省图书馆加快建立适老化服务长效机制,配置适老化智能阅读设备,让老年阅读友好氛围更加浓厚。不断优化老年阅读供给,让阅读温暖每一段岁月,是法治的温度,也是社会的文明刻度。

保障全龄阅读,更要为特殊群体“开一扇窗”。《条例》明确,国家鼓励为阅读障碍者提供有声、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出版物。100平方米的空间,850册盲文书刊,500台智能听书机,在吕梁市图书馆的视障阅览室里,一位常来“听”书的女孩说:“每本书都是一扇窗。”这扇窗,要越开越大。全省各地图书馆、残疾服务机构应加大引入有声读物、盲文典籍、智能读屏设备的力度,为特殊群体通往精神世界架起桥梁,进一步保障阅读成为人人可享的公共权益。

春风浩荡诗书香。在这明媚的春光里,一场温润持久、深入人心的阅读热潮,正于三晋大地蓬勃兴起。从幼儿的启蒙,到银发族的守护,再到视障者的友好,在法治的护航下,让我们从每一个细节出发,把保障全龄阅读的权利落在行动、融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