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观】构建家校社阅读“共同体”

原创 山西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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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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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推动全民阅读迈入新境界(一)

四月的风,裹着花香,也裹着书页间淡淡的油墨清香。
  有人说,阅读是在春天种下一粒种子。今年2月起施行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恰如春风吹拂,也宛若春雨滋润,助力每一粒“阅读的种子”向下扎根、向上生长。其中,明确了家庭、学校、社会在全民阅读中的责任与角色,为构建家校社阅读“共同体”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书香是一种氛围”“希望全社会都参与到阅读中来,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一个人,若能在家庭的灯光下、校园的书声里、社会的角落里都能遇见书,那便等于在成长的道路上拥有了一座移动的精神花园。而书香家庭、书香校园、书香城市……以“书香”为名的共识行动和法治护航,正是对家校社一体化阅读生态的努力重塑。
  家庭,是阅读的“起始点”。孩子认识世界的第一本书,往往是从父母膝头翻开的。《条例》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庭阅读、亲子阅读。在运城,许多家庭践行“每日20分钟家庭共读”,家长放下手机,捧起书本,与孩子共沐书香。家庭阅读的核心是温度、是陪伴、是习惯的养成。当阅读成为家庭生活的日常,一个人的精神发育便有了根基。
  学校,是阅读的“主阵地”。学校阅读的专业性在于系统,有课程、有指导、有评价。《条例》要求中小学校开设阅读课程,开展阅读辅导,组织校园阅读活动,并加强对教师的阅读指导培训。在运城南风学校,教学楼走廊就是书架,晨诵午读成为日常节律。太原市后小河小学则始终坚守“教书人”一定是“读书人”,“阅读”一定是“悦读”。让阅读从“有趣”走向“有法”,仍须推进阅读与教育教学、校园文化、教师培训等深度融合,让丰富多元的校园读书节、读书角、阅读课,成为书香校园的“硬指标”和“软实力”。
  社会,是阅读的“大环境”。走出家门和校门,阅读的边界被无限打开。《条例》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全民阅读设施。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设置图书馆、阅览室等。在太原市气化街社区,以前社区棋牌室最热闹,现在图书室成了“人气王”,300余位居民办了借阅卡,占常住户数的近五分之一。从城市书房到农家书屋,从社区图书室到单位读书会,阅读只有成为一种易抵达、可参与、能分享的日常,才能蔚然成风。
  家庭育苗、学校培根、社会润心,三者既是接力赛,也是并肩跑,让它们真正彼此呼应,拧成一股绳,还需打破三者在阅读推广中各自为战的“阅读孤岛”,建立互惠共融的家校社阅读协同机制。比如,学校增进与家庭的阅读衔接,妇联提供家庭阅读书目指南,图书馆与各类阅读空间组建“共读圈”。只有互促共进,构建起良好高效的阅读生态,阅读才能自然融入生活的肌理。
  书卷多情似故人。当法治保障与文化自觉同向发力,每个生命皆会因阅读而更加丰盈,书香中国也将更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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