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8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力争达550亿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山西省体系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8年)》,旨在体系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撑引领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8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力争达到550亿元;在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就地转化100项以上服务国家战略、支撑山西转型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建设完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联合体等创新平台100家以上;转化孵化科技型企业2000家以上。
实施科技成果高效产出行动
我省将聚焦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改革省级科技计划体系,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支持采用“双向揭榜”机制,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精准对接,高效转化重大科技成果。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双方可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等方式支付许可费,支持担保、保险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提供相关服务。
优化三晋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比重,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作为从事应用研究和工程技术创新的科研人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实施企业承接能力提升行动
对国有企业承接并成功转化省内外重大科技成果,形成新产品、新工艺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经认定后在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一批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紧密合作、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广泛参与的创新联合体,推行“企业出题、科技答题”的联合攻关科研组织模式。落实“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创新产品支持政策,鼓励企业之间先试、首用新技术新产品。
鼓励具备不同优势条件的单位联合共建概念验证中心,构建“科研平台+概念验证+服务机构+基金”等复合验证模式。
构建“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孵化育成空间体系,提供创新承载空间,打造以成果转化为主要功能、具有专业服务水平的创新孵化载体。
实施技术转移体系增效行动
组织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常态化开展“校企双进·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对接活动。持续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战略合作,建强用好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山西研究院,汇聚院士专家开展决策咨询、联合攻关。
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需求,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投资融资、财务管理等领域培育2030家专业强、服务好、信誉优的市场化服务机构,引导其到高校、科研机构和园区开展常态化政策宣讲、专业培训、业务对接等活动。
探索将省外优秀技术经理人纳入人才引进范围,享受相关人才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省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
实施科技金融服务赋能行动
落实“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要求,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设立规模20亿元的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股权投资。
实施成果转化“先投后股”改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扶持一批有创新成果的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
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组建专业化科技金融团队,创新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转化险种,探索对投保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保费补助。
实施创新生态优化升级行动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非领导职务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科技副总”“企业科技特派员”等,直接参与企业研发及成果转化,享受当地柔性引才待遇;从企业遴选“产业教授”进入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工作。
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资源融合对接,提升全国优质科技成果集聚能力。深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双一流”高校的战略合作,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环渤海技术转移联盟年会、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院士专家山西行”等对接活动,拓展优质科技成果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