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五部门联合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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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山西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发挥好带薪错峰休假对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强调,要切实保障职工带薪年休假权益,指导用人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职工平等享有法定休假权益,力争实现“应休尽休”;同时指导用人单位健全年休假管理制度,结合生产岗位情况制定轮流休假计划,对特殊岗位提前谋划错峰休假方案。
通知要求,要推进用人单位将年休假制度纳入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鼓励签订休息休假专项集体合同;推动带薪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中小学春秋假等有效衔接形成“组合假期”,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批准有未成年子女职工的休假申请,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此外,通知明确要协同推进政策落地,要求各部门做好指导服务、履行监督职责并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增强职工依法休假意识,破解职工“不能休、不敢休、不愿休”的痛点问题,营造起用人单位主动落实、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广泛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