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幽灵外卖”,平台不能只赚钱不“守门”
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拼多多、美团、京东、淘宝闪购(原饿了么)、抖音、淘宝、天猫等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7家电商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同时,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4月18日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幽灵外卖”是指一些外卖商户通过租借证照、使用虚假地址、伪造门店照片等手段入驻外卖平台,甚至包装成“高分店铺”,但其实际经营场所往往隐藏在居民楼、出租屋等非正规经营场所,证照与实体完全脱离的欺诈性经营活动。还有一种“幽灵外卖”:顾客线上点单后,接单店铺不生产,通过转单宝平台转单给其他商家,电商平台与“幽灵店铺”坐享收益,实际制作者利润微薄,消费者则可能吃到质量不达标甚至低劣的外卖。
消费者“苦‘幽灵外卖’久矣”。在外卖高速发展的时代,“幽灵外卖”游荡在网络平台与市井街巷间,堪称外卖食品安全问题的代名词,也是行业野蛮生长、平台管理滞后的“照妖镜”。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幽灵外卖”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潜在威胁。它还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竞争环境,挤压合规优质商家的生存空间,进一步加剧了外卖行业的“劣币驱逐良币”乱象,阻碍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市场监管总局多次部署打击“幽灵外卖”的行动,公布多起典型案例。在4月17日处罚7大平台之前,监管部门主要采取约谈平台、下架问题店铺为主,比如多次要求平台加强入驻审核,开展“明厨亮灶”工程、清理异常商户,但平台往往整改不力、问题总是反复。舆论早就指出,一些头部平台的不作为乃至“开绿灯”,纵容了“幽灵外卖”的泛滥,治理该问题必须抓住平台这个“牛鼻子”。
事实上,依据食品安全法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2025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其中,商户入驻平台的条件是,应提供带门店定位的“一镜到底”视频,平台应根据视频核验定位信息与商户证明的一致性。今年6月1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其中强化了网络外卖平台对于商家资质核验和公示的责任,大幅提高了平台的违法成本,让平台再也不能当只抽流水不担责任的“甩手掌柜”。
此次,七大平台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悉数被罚,6.7万余家“幽灵店铺”被清零,力度和范围可谓是空前的,被舆论解读为“雷霆重罚”“监管部门强化线上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平台发展的标志性事件”,传递出一个强烈信号:平台只赚钱不“守门”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必须从形式审查转向实质审查,让“幽灵外卖”寿终正寝,确保每单外卖背后都有一家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餐饮商户;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唯有坚守诚信与责任,当好“守门员”,守牢“安全线”,各平台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