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可办“院士证”?学术荣誉岂容亵渎

原创 山西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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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邢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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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文化研究院被曝以1200元工本费向社会人员发放自制“院士证”,虽仅发出1证、收费1000元便紧急叫停,却已然撕开社会组织乱象的口子,严重践踏学术尊严、击穿行业底线,更暴露出监管环节的明显漏洞。

  “院士”本是国家层面授予科技、文化领域顶尖人才的最高学术称号,代表着专业造诣与行业荣光,其严肃性与权威性不容任何商业炒作与功利亵渎。然而这家研究院竟将崇高荣誉明码标价,把严肃认证异化为敛财工具,看似金额不大、涉事不深,实则危害深远。一方面,它消解了真正学者潜心钻研的价值,让数十年坚守的学术成果沦为花钱可买的“廉价标签”;另一方面,此类行为极易误导公众,滋生“花钱买头衔”的歪风邪气,污染整个文化与学术生态,若放任不管,必将引发更多社会组织跟风效仿,让各类山寨认证泛滥成灾。

  乱象滋生,根源在于主体失范与监管缺位。从涉事机构来看,其作为文旅厅主管的社会组织,非但未承担文化传承与学术规范职责,反而钻制度空子、打政策擦边球,把公益属性抛诸脑后,将认证业务异化为牟利手段,暴露出内部治理混乱、责任意识缺失的致命问题。从监管层面而言,业务主管部门对下属社会组织的日常运营、业务开展缺乏常态化监督,未能提前排查违规风险,直到媒体曝光才介入处置,反映出事前防控薄弱、过程监管滞后的短板。同时,部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不够细化,对山寨认证、违规收费等行为界定模糊、惩戒不足,也让不法机构有恃无恐。

  守护学术尊严与行业秩序,必须重拳整治、标本兼治。首先,要从严处置涉事机构,在退回费用、收回证书的基础上,深入彻查背后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形成强大震慑。其次,需全面开展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治,对文化研究院、行业协会等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清理山寨认证、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等问题,建立负面清单与黑名单制度,让违规主体无处遁形。再者,要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压实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的双重责任,强化日常巡查与动态监管,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学术荣誉容不得半点玷污,行业监管容不得丝毫松懈。唯有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乱象、堵塞漏洞,才能守护学术净土、维护行业公信,让真正的专业价值得到尊重,让文化与学术领域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