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落地见效
记者4月15日从省民政厅获悉,自山西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全面实施以来,这项聚焦老年群体急难愁盼的惠民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核销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7.1万张,核销金额达2614万元,精准惠及4.5万名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直接带动全省养老服务消费8661万元,有效激活了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切实缓解了失能老年人家庭的照护负担。
为切实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压力,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难题,2026年起,我省全面启动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中央及省市县财政统筹出资,通过“民政通”App、微信小程序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补贴资金不可提现、不可套现,仅用于抵扣养老服务个人自付费用。
此次补贴政策覆盖范围广、保障内容全,精准对接失能老年人日常照护需求。补贴对象明确为省内长期居住、年满60周岁及以上,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认定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且自愿在省内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补贴服务涵盖居家社区养老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六助”基础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上门探视等个性化服务;针对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补贴覆盖长期专业照护、短期喘息照护等多元化服务,全方位满足不同失能程度、不同居住场景老年人的照护需求。
在补贴标准上,政策实行梯度补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按个人自付金额50%比例抵扣,机构养老服务按个人自付金额40%比例抵扣,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同时,经评估认定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其失能等级评估费用可全额使用消费券抵扣,进一步降低了失能老年人家庭的服务成本。
截至目前,全省已统筹下达中央及省级养老服务补贴资金3.11亿元,各市县也同步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为政策落地提供了坚实资金保障。下一步,山西省民政厅将持续优化补贴发放机制,扩大合作养老服务机构覆盖面,进一步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健全政策监管体系,严防补贴资金违规使用,让这项惠民政策覆盖更多失能老年人群体,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护,不断筑牢全省养老服务民生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