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六大行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太原日报
浏览量
全文848个字 阅读约需 分钟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山西省体系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8年)》。通过实施科技成果高效产出行动等六大行动,我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撑引领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

  《方案》提出,到2028年,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持续增强,使命牵引、企业主导、场景驱动、金融赋能、协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基本形成。具体目标包括: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力争达到550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在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就地转化100项以上服务国家战略、支撑山西转型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等。为实现上述目标,我省实施六大行动。

  实施科技成果高效产出行动。在扩大科技成果来源供给方面,聚焦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推动产业部门作为科技重大专项的主责单位,一体化配置项目、资金、人才等创新资源,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实施企业承接能力提升行动。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一批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紧密合作、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广泛参与的创新联合体,推行“企业出题、科技答题”的联合攻关科研组织模式。

  实施创新平台载体提质行动。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和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建设综合类、领域类概念验证中心,为早期科技成果提供原理验证、技术验证等服务,降低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和不确定性。

  实施技术转移体系增效行动。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需求,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投资融资等领域培育20家至30家专业强、服务好、信誉优的市场化服务机构,引导其到高校、科研机构和园区开展专业培训、业务对接等活动。

  实施科技金融服务赋能行动。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设立规模20亿元的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股权投资。

  实施创新生态优化升级行动。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科技副总”“企业科技特派员”等,直接参与企业研发及成果转化,享受当地柔性引才待遇;从企业遴选“产业教授”进入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