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观•青年说】治理“暴走团”扰民,需求与秩序当兼顾

原创 山西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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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乾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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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太原一支中老年“暴走团”因清晨在居民区道路集体暴走、外放音响噪音扰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经相关部门依法约谈,队伍负责人承诺即刻暂停活动,全面优化调整活动时间、路线及场地,严格规范音响设备使用。据当地街道办称,后续将建立巡查管控机制,持续规范文明户外健身秩序。

本次事件以温和整改收尾,城市道路恢复正常。但“暴走团扰民”事件并非孤立个案。从2017年山东临沂某暴走团非法占据机动车道,不幸造成伤亡,到辽宁朝阳某暴走团霸占路中央,围堵消防车通行,再到此次太原暴走团凌晨扰民,不仅扰乱日常公共秩序,也已成为亟待解决的城市治理难题。

究其核心症结,是城市公共空间的供需矛盾。随着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推进与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老年人为代表的健身需求呈爆发式增长。暴走团门槛低,兼具身心锻炼与社交功能,是值得提倡的健康生活方式。然而,城市规划中对公共健身空间预留不足,多数城区健身场地零散、规模小,无法承载大规模集体活动,客观上导致健身需求与公共空间的冲突。

场地不足是客观制约,但若公共意识薄弱则会进一步激化矛盾。部分参与者将自身健身权益置于公共秩序与他人安宁之上,混淆私人需求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缺乏对他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尊重;同时受“法不责众”的心理影响,漠视公共道德与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剧乱象滋生。

事实上,公共意识的培育离不开制度的约束与执行的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治安管理相关法规,也对屡劝不改的噪声扰民行为明确处罚标准,以法律划定公共行为边界。

针对此类问题,相关部门多采取事后约谈、口头劝导等处置方式,无法形成长期有效震慑,导致乱象整改后反复反弹,最终演变成城市治理顽疾。

从根本上破解这一普遍性治理难题,还需多方协同共治。城市规划要逐步优化公共休闲场所,为不同的群体提供充足、合规的活动空间,从源头化解冲突。“暴走团”成员要加强公共意识,认识到合理健身不仅是对个人健康的负责,更是对城市文明与法律尊严的守护。相关部门则需权责清晰、协同发力,将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推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

“暴走团”争议,表面是群体行为失范,实则是城市公共服务供给与治理能力面临的新考题。唯有坚持疏堵结合、协同共治,才能在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与维护公共秩序之间找到平衡点,让城市治理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作者:韩乾怡(山西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指导老师:韩晓芳

编辑:郑娜

审核:陈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