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冯培一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山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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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原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培一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冯培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冯培一利用担任山西柳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生技科科长、副总经理,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原晋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