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字当头!山西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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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肉制品生产行为提醒告诫书,对全省肉制品生产者提出5项明确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开展,旨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告诫书明确,肉制品生产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风险管控清单。在进货查验环节,必须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原料。
在生产过程中,企业需严格遵循《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熟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国家标准,确保生产环境、工艺流程持续合规,食品配料表标识与实际投料保持一致。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更不得使用工业用过氧化氢、氢氧化钠等非食用物质。
此外,告诫书特别强调,严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严禁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严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进行恶性竞争,以及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广大肉制品生产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与监管部门携手共建安全、放心的肉制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