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连着发展观】破立并举 先立后破
“腾笼不是空笼,要先立后破,还要研究‘新鸟’进笼‘老鸟’去哪。”
“不能把手里吃饭的家伙先扔了,结果新的吃饭家伙还没拿到手,这不行。”
“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不得法则事倍功半甚至产生负作用。”
任何改革创新必定有破有立。对如何处理好立和破之间的辩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作过许多生动诠释。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不仅是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方法论,也是匡正政绩观、防止蛮干乱为的根本遵循。
立与破是事物变革创新的一对辩证关系,二者相辅相成、互为条件。所谓“立”,就是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新机制、新动能;所谓“破”,就是破除阻碍发展的旧思维、旧路径、旧积弊。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新发展格局,破传统发展路径依赖;立新发展理念,破“唯GDP论”……我们在不断的立与破中稳健前行。实践证明,既要勇于破,也要善于立,如果盲目破而没有立,则可能导致经济面临难以承受的压力。反之,如果只讲立而不愿破,则可能让改革无法触及根本。立得住,才能破得好;破得好,才能为立打开更广阔的空间,才能沉疴尽去,万山皆春。
反观现实,一些党员干部由于政绩观偏差,并没有科学把握好“破立之道”。有的盲目地“破”,新任一职,总想着改弦易张,形成了“一任领导一个产业”的折腾现象;有的冲动地“立”,一心只想快出成绩,不顾财力、盲目跟风上马“高大上”项目,造成巨大资源浪费;还有的违背“先立后破”原则,在传统企业绿色转型、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等问题上,搞“一刀切”,结果影响了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引起群众反感。之所以出现这些现象,不仅仅是工作方法的问题,更是正确政绩观没有把牢树好的问题。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奋进“十五五”新征程中,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就要在立上动脑筋,在破上敢担当,以立得好保障破得稳。山西各地在深入破解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这一时代课题中,正确运用好“破立之道”,尤为关键。比如,能源转型中,既要扛牢国家电煤保供责任,做好煤炭清洁低碳发展、多元化利用、综合储运大文章,也要做强“绿色能源+”和绿电新优势。产业升级中,既要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也要深刻理解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也是新质生产力,必须注重新旧动能转换的过渡和衔接,以新化旧、循序渐进。多元发展中,既要多元,也要“适度”,切忌“捡进篮子都是菜”。
“十五五”已经开局起步,开局之年、关键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叮嘱政绩观“一定要对头”。政绩观对头,路子才能对头。把浮躁心理、急躁心态压下来,正确处理立与破的辩证关系,正是题中之义。唯有在立的基础上破,在破的阵痛中立,该立的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才能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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