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山西日报
浏览量
作者:张峻
全文3,788个字 阅读约需 分钟

山西要实现转型发展,必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未来要以“产业链—创新链”聚合升级为牵引,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完善全链条转化体系、优化科技金融与人才支撑,构建山西特色创新生态,让科技真正成为产业升级的“发动机”和“主引擎”。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以科技现代化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准确把握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深刻把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内在要求

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本质上是对创新要素配置方式、技术价值实现路径以及产业组织形态进行全面革新,其核心在于借助链条渗透释放技术潜能,通过主体联动激活创新生态,依托平台赋能降低交易成本。

促进链条融合是关键。创新链与产业链的融合需遵循“基础研究突破—应用技术开发—产业化应用”的梯度规律,实现“双向赋能”。一是通过技术渗透驱动价值链跃升,推动传统产业升级。通过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推动生产流程智能化、产品服务化。强化“需求牵引式创新”,由企业提出技术需求,联合高校院所攻关共性难题。二是通过场景开放加速技术商业化,推动新兴产业培育。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应用场景,此类场景需具备“技术验证—市场反馈—迭代优化”的闭环机制。三是通过前沿技术突破重塑产业范式,推动未来产业布局。在脑机接口、合成生物等前沿领域,构建“科学家+企业家+投资人”协同创新网络,形成“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商业落地”的快速通道。

加强主体融合是基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政府的协同,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实践基础。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要求各类创新主体深度融合。一是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企业需从“技术跟随者”转向“创新策源者”。政策上需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首台套应用保险”等激励机制,降低企业创新风险。二是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是突破“卡脖子”技术的关键组织形式,此类联合体需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治理机制,避免“合而不创”。三是促进政府角色转型。政府需从“直接供给者”转向“生态构建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伦理治理等制度供给,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引导平台融合是途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要求优化完善创新平台的融合支撑功能,创新平台需从“资源载体”升级为“生态枢纽”,发挥四大功能。一是发挥技术转化枢纽功能。中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等平台可降低成果转化风险,提供工艺优化、市场验证等全链条服务,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二是发挥要素配置枢纽功能。搭建大数据平台和“产业大脑”,实时分析产业链缺口,实现创新要素精准匹配,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上下游精准对接。三是发挥生态培育枢纽功能。推动孵化器、加速器等双创载体和平台构建“创业导师全程赋能+天使投资精准滴灌+应用场景开放协同”的全周期培育体系。四是发挥知识共享枢纽功能。开放式创新平台通过打造产业、大学和研究中心深度融合的生态圈,整合跨领域创新资源,促进跨领域知识流动,加速技术成果转化与重大科技创新应用,实现技术链、人才链与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实践探索

山西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运用,提升科技创新与产业应用的供需联动水平,全力打通融合创新供需结合的“断点”与“堵点”,科技成果加速赋能转型升级,但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山西坚持“四个面向”,聚焦重点产业链技术需求,涌现出许多重大标志性创新成果,一批核心技术正在成为新质生产力,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我省坚持全力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交易服务平台功能,建设“科技成果库”和“企业需求库”,积极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全省布局了49个中试基地,建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97家,通过上下游联动开展协同攻关和成果转化,基本覆盖全省重点产业链,着力打通了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关键节点。坚持推动产学研各类主体融合,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活力显著增强,协同创新格局初步形成,新型研发机构不断涌现,多元创新主体共生共荣的局面初步形成,全省80%以上的省科技攻关项目均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承担。坚持创新平台支撑产业转型升级,聚焦产业升级的战略需求,培育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优化形成集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条件保障全链条的省级创新平台体系,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坚持推动人才工作深度融入科技创新全链条、各环节,着力推动项目、平台、资金等要素一体化配置,打造支撑转型发展的高水平科技人才方阵。当前,山西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融合程度还面临科技资源与产业需求错配、创新主体协同性不足、创新生态支撑乏力等制约和挑战。在链条融合方面,供需匹配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主体融合方面,企业创新动能有待进一步激发。在平台融合方面,要促进创新基础设施的功能释放。

全面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互融共促、协同发展

山西要实现转型发展,必须从链条聚合、主体培育、平台支撑、生态构建等维度共同发力,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协同建设、融合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形成良性循环,提升创新驱动发展动能,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聚焦产业链、创新链聚合升级,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是科技创新的载体,科技是产业升级的内核,必须聚焦能源转型和产业升级,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一是打造能源科技创新策源地。在生产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在消费端,大力发展“绿色能源+”模式,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在动力端,精准突破煤炭采掘技术集成创新、“人工智能+能源”等关键技术,推动我省从煤炭大省向能源强省转变。二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激活存量资产新动能。传统产业不是落后产业,通过科技赋能同样可以诞生新质生产力。要深入实施制造业振兴升级专项行动与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支持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旧瓶装新酒”,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让老产业焕发新青春。三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抢占发展新赛道。聚焦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现代煤化工、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实施产业创新工程,一体推进创新设施建设与产品迭代升级。梯次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以“从0到1”的原始创新引领产业跨越。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大动脉。企业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的结合点,必须逐步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一是确立企业“出题人”与“答题人”地位。鼓励企业更多承担国家及省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支持重点实验室由企业与高校共建共管共享。落实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在市场上为创新产品开绿灯。二是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链核企业发挥牵引作用,引导龙头企业建设产业链中试平台,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机制开展协同攻关。三是建立“以大带小”的协同机制。鼓励“链主”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实验室、中试平台等创新资源,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良好生态。

完善平台载体建设,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科技成果转化难,往往难在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一跃”,必须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构建全链条转化体系。一是全力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统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用好国家级、省级实验室,聚焦优势领域和产业筹建实验室。二是完善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统筹推进技术研发、标准研制、成果转化,布局建设高水平工业设计中心、计量和检验检测中心、认证中心、中试验证基地和共性技术平台。加大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力度,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在晋落地转化应用、迭代升级,让各类载体成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的“示范田”。三是推动数据要素赋能。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开展人工智能装备在特殊复杂环境的场景应用和研发制造,让数据成为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的新“燃料”。

优化创新生态体系,强化资金人才要素支撑。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环境,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让资金、人才等要素向产业创新一线集聚。一是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科技创新,形成“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杠杆作用,针对性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撬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二是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实施职业教育“双高”计划,为产业发展培养大量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健全“1+N”人才政策体系,深化人才评价改革,全方位保障人才安心安身安业。

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推动山西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的必由之路,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抓手。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必须持续强化系统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山西特色,以钉钉子精神不断打通融合堵点、激活创新动能,让科技创新真正成为产业升级的“发动机”和“主引擎”。(作者为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