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长卢东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十四五”时期和2025年取得的工作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部署,坚定扛牢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深化能源革命、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等重大使命任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坚定有序推进转型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2月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部署,坚定扛牢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深化能源革命、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等重大使命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记嘱托、感恩奋进,顽强拼搏、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十五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西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6年2月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西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山西省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山西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西省202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的决议
(2026年2月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西省202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山西省202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山西省202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26年省本级预算。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罗清宇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为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严格公正司法,持续提质增效,深化司法改革,狠抓队伍建设,更好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为推动我省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熊文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以专项活动为抓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山西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