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的温度需要制度的刻度

原创 山西日报客户端
浏览量
作者:焦跃伟 王奋芳
全文1,026个字 阅读约需 分钟

  国家卫健委发布《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对实施27年的献血法进行首次重大修订。新规拟在县区增设固定献血点、建立稀有血型数据库、将献血年龄上限从55岁延长至65岁、单次采血量仍限400毫升但间隔期缩短至90天。这场关乎14亿人民生命安全的制度革新,既是对医学进步的回应,更是对社会文明程度的检验。

  1998年《献血法》确立的“无偿献血制度”,终结了我国持续数十年的“有偿卖血”乱象。但27年过去,当年制定的“县以上城市设献血点”“55岁献血年龄上限”等条款,已难以适应社会变迁。此次修订草案最显著的特征,是完成了从“道德号召”到“制度保障”的范式转型。

  数据显示,我国千人口献血率仅11.2‰,远低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10-30‰合理区间。当县域经济崛起、人口流动加速,献血点的下沉布局恰似在生命保障网络中增设“毛细血管”。而修订草案中“建立稀有血型数据库”的条款,则直指临床用血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全国每年约1.5万例稀有血型患者,曾因匹配困难陷入生死危机,制度化的应急调配机制,正是破解困局的关键钥匙。

  修订草案在“保障与激励”章节新增多项条款: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获国家表彰者享受“三优”政策(优先用血、优先就医、优先评优)、建立献血者关爱基金……这些举措标志着我国献血制度从“道德高地”向“制度共同体”的进化。虽然与国际经验相比,我国激励措施还显温和,但迈出了关键一步。当献血不再仅是“利他行为”,而是可获得制度性回馈的“社会契约”,这种“双向奔赴”的生态重构,或将破解“献血容易用血难”的信任困局。

  27年后的这次修法,终于让这些生命摆渡人不再孤军奋战。当65岁的退休教师走进献血屋,当稀有血型者在数据库里找到组织,当献血证变成公园年卡——法律正在完成从约束到赋能的蜕变。

  每一袋血都带着体温,每一次捐献都是文明的刻度。修订草案中那些严谨的数字,实则是丈量社会良心的标尺。当我们讨论采血量上限时,本质上是在追问:我们愿意为陌生人承担多少风险?当我们在县城街头寻找献血屋时,实际上在期待:公共空间能否容得下生命的尊严?

  此刻的血库警报或许暂时解除,但制度建设的长征刚刚启程。唯有让科学精神扎根现实土壤,让人道主义穿透行政壁垒,那些跳动在血袋中的温热,才能真正汇成守护生命的长江大河。毕竟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能确定握住的温暖,不过就是陌生人递来的一袋热血。

©山西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使用。授权转载转发平台,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