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成人化”儿童微短剧污染童真

原创 山西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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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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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要求遏制“成人化”倾向,纠偏“工具化”倾向,抵制“娱乐化”倾向。提示要求,儿童类微短剧不得为制造戏剧冲突或以穿越重生为由,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儿童形象,宣扬以恶制恶、权谋算计等观念。严禁以儿童身份演绎“霸道总裁”、参与“校园霸凌”、展现“挑动对立”等成人化剧情。(1月9日中国妇女报微信公众号)

  因投资成本低、人员配置少、拍摄周期短、审核要求低、市场潜能大,微短剧市场目前处于爆发式增长阶段,内容良莠不齐,出现色情低俗、血腥暴力、格调低下、审美恶俗等问题。儿童类微短剧出现“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等创作倾向,其实是“流量为王”和“利字当头”、缺乏文化责任和社会责任的行业问题的投射。

  儿童类微短剧的“成人化”,就是把成人世界的思维模式、行为逻辑、价值观念乃至剧情冲突强行移植到儿童角色身上,呈现出与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相悖的扭曲现象。儿童角色的早熟、心机深沉甚至“腹黑”等形象,严重背离儿童天真、纯善的本性,错误传递“成名要趁早”“颜值即正义”等观念,会扭曲儿童观众应有的道德准则和价值判断,这是对儿童心智的严重侵蚀。

  儿童类微短剧的“工具化”,就是家长把儿童当成满足成年人“一夜暴富”幻想、情绪代偿或流量收割的“工具人”,相关机构以“造星”为名进行“啃小”式商业炒作,诱导家庭支付高额培训费、包装费,批量制造特殊的童工群体,安排儿童超负荷拍摄,出演暴力、惊悚等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戏份,导致儿童演员不仅要承受身体的劳累和辛苦,而且要承受心灵的伤害与压迫,个别小网红还面临着小学关键期的学业荒废。

  儿童类微短剧的“娱乐化”,则是以搞笑娱乐之名,假借艺术想象,制作缺乏基本逻辑、脱离儿童认知的庸俗低俗内容,不仅儿戏化、幼稚化,还反智化,从而削弱作品的教育意义与艺术价值,背离儿童健康成长的真实需求,削弱儿童观众的求知欲和信息辨别能力,形成“娱乐至上”或“一切皆可戏说”的错误认知。

  由此观之,遏制儿童类微短剧“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倾向实属必要。微短剧再短,也是作用于精神领域的文化产品,不能为收割真金白银,而忽视对观众心灵、社会风气的影响。更何况,儿童是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希望,童年不应成为“流量经济”的试验田,微短剧行业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孩子们最基本的权益和健康为代价,真正优质的儿童类微短剧,应是孩子们展示才华的舞台,而不是伤害他们的陷阱。

  为此,行业需自律,以保护童真、守住童心为前提,以传播真善美为目标,创作贴近现实、寓教于乐、展现新时代少年儿童积极风貌的作品;家长需理性,对孩子的自身条件和行业现状保持清醒认识,追梦虽好,但不可让梦想沦为成长负担,更不应用童年的纯真试错,让孩子的童年沦为流量的牺牲品;平台要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对不良作品予以拦截和下架,对罔顾儿童权益者施以联合惩戒,建立行业黑名单。

  相关部门加强对儿童类微短剧的审核。目前我国已落实微短剧分类分层审核制度,重点微短剧由国家广电总局直接负责规划备案和成片审查,并对完成片进行复核;普通微短剧由省级以上广电主管部门负责规划备案和成片审查。其他微短剧由播出或引流平台负责内容审核和版权核定。为防止儿童类微短剧对童真进行掠夺式开发,必须强化审核引领,不能由播出或引流平台负责审核,审核提级,能倒逼创作要流量更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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