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动“民生钱”,必遭“严打击”
今日,国家医保局曝光的5起骗取生育保险基金典型案例,涉案金额从7.1万元到227.1万元不等,作案手段涵盖虚构劳动关系、虚报缴费基数、挂靠参保等多种形式,触及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底线。
生育保险作为保障职工生育权益、促进就业公平的重要民生保障,其基金安全直接关系到万千家庭的切身利益,容不得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机“钻空子”。严厉打击此类骗保行为,既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必然要求,更是筑牢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举措。
骗保行为的本质是对公共资源的侵占,其危害远超个案本身。从云南通昇茶叶贸易公司24人集中“突击参保”骗取227.1万元巨额津贴,到泉州超亿财税公司通过挂靠参保牟利,这些行为将生育保险异化为“套利工具”,严重违背了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核心原则。生育保险基金来源于全体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每一笔骗保所得,都是对公共利益的直接损害,最终会影响到制度的可持续性和所有参保人的保障权益。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企业将骗保作为“生意”,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薪资证明等手段规模化操作,不仅扰乱了生育保障管理秩序,更挑战了法律法规的刚性权威。
案件暴露出的监管漏洞,为骗保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梳理5起案例可见,骗保手段虽有不同,但都精准利用了监管环节的薄弱点,有的利用“短期参保即申领”的时间差,有的钻了“缴费基数申报与个税基数脱节”的空子,还有的借助“异地就诊核查不便”的漏洞。这反映出在参保审核、缴费监管、待遇申领等环节,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劳动关系虚假、缴费基数异常等违规线索。此外,跨部门数据共享不充分也是重要原因,如医保缴费基数与个税申报数据未能有效比对,导致虚报薪资的骗保行为难以被及时察觉。
此次曝光与查处,彰显了医保部门打击骗保的坚定决心,也为制度完善提供了重要契机。从张家口医保部门全额追回涉案资金,到泉州法院对骗保人员以诈骗罪定罪量刑,再到德阳医保局直接拒付可疑待遇,一系列处置措施体现了“零容忍”的态度。但要从根本上遏制骗保行为,还需构建“预防-查处-惩戒-修复”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在预防层面,应强化参保审核,通过大数据比对劳动关系、工资发放、个税缴纳等信息,对“突击参保”“基数畸高”“异地生育与参保地脱节”等异常情况自动预警;在查处层面,要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实现医保、税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共享,提升精准打击能力;在惩戒层面,需加大违法成本,不仅要追回骗保资金,更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骗保单位和个人纳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生育保险基金是“民生钱”“救命钱”,维护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于参保单位和个人而言,必须摒弃“钻空子”的侥幸心理,认识到骗保不仅是违规行为,更是涉嫌诈骗的犯罪行为,终将付出法律代价;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要以此次曝光案例为警示,举一反三堵塞监管漏洞,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让骗保行为无处遁形;对于社会公众而言,应积极参与监督,通过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提供违法线索,形成“人人监督、人人守护”的良好氛围。
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正义,既体现在制度覆盖的广度,更体现在执行监管的力度。打击生育保险骗保行为,既是对违法者的惩戒,也是对守法者的保护。唯有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戒,筑牢基金安全防线,才能让生育保险真正发挥保障民生的作用,让每一笔公共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守护好万千家庭的生育权益与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