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颜生鲜灯继续发光,新规何以成“纸老虎”
同一块肉,买的时候新鲜红润,拿回家却黯淡无光。这并非食物会“变脸”,而是美颜生鲜灯赋予其“滤镜”。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新规已实施两年,然而,美颜生鲜灯并未完全退出市场,而是以隐蔽姿态继续“发光”。 (12月9日人民网)
用美颜生鲜灯给肉类蔬果遮丑,并非制造简单的“视觉误差”,而是实实在在的侵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必须保证商品实际质量与表明状况相符。商家用特殊灯光掩盖食材瑕疵,却不主动告知,这在本质上是隐瞒真实信息、误导消费,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尤其老年消费者,对灯光的“美颜”效果辨识度低,更容易成为受害者。
多年来,消费者对生鲜灯的抱怨不断,但过去没有专门法律法规对生鲜销售的照明设施作出规定,“法无禁止即可为”让商家有了可乘之机。市场监管部门日常检查时,注意力大多放在食品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这些硬性指标上。至于灯光是否违规,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执法依据,只能口头提醒商家凭着诚信经营。要是遇到消费者投诉,也只能发布消费提示,教大家“避开灯光误区”,根本解决不了实质问题。
2023年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一制度补了之前的漏洞,不仅让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有了底气,也给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法律支撑——只要是因为灯光误导,买到了变质食材,都能依法索赔。
可新规落地都两年了,情况并没有彻底好转。据报道,那些美颜生鲜灯没退出市场,反倒换了“隐蔽装”继续“发光”:有的商家把灯光调暗,还把灯的角度往货架内侧挪,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还有的换成看似普通的灯具,实则照样能“美颜”,专门用来规避监管检查。这说明监管执行还有漏洞,不少市场监管人员的执法重点还停留在传统质量指标上,对灯光是否违规的排查不够细致,才给了这些隐蔽违规行为生存的空间。
要想彻底管住生鲜灯“美颜”的乱象,市场监管部门得主动作为,把生鲜灯的使用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清单,不光要查出明面上的违规灯具,更得揪出那些“伪装款”“隐蔽款”,对违规商家依法处罚。还要压实市场方的管理责任,要是市场方对入驻商家滥用灯光的行为视而不见,就该一并追责,逼着市场方主动整改。另外,得从源头遏制违规灯具的流通。现在生鲜灯的生产销售还没有明确的行业标准,电商平台上不少违规灯具卖得挺火。相关部门得尽快制定专门的生产、销售规范,电商平台也该主动下架不符合标准的 “美颜灯具”,把违规链条切断。
消费者也得较真起来。遇到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用自己的行动推动市场规范。
生鲜灯的“美颜”效果,遮住的是食材的真实状况,破坏的是市场公平秩序,伤害的更是消费者的信任。新规落地只是第一步,只有监管不缺位、商家守底线、消费者勇于较真,三方形成合力,才能让“美颜生鲜灯”真正退出市场,让大家买菜时看得真切、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