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规推动“应援优援”新办法将于明年施行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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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将直接决定办案人员的补贴数额。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近日修订《法律援助补贴发放办法》,首次确立补贴与案件质量直接挂钩的机制,推动服务从“应援尽援”向“应援优援”转变。新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将被评定为“合格”“优良”“不合格”三个等级,并据此决定补贴发放:质量“合格”,按标准金额发放;质量“优良”,增发200至400元奖励;质量“不合格”,不予发放补贴。同时,补贴标准得到全面细化:刑事案件补贴按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区分;民事行政案件区分诉讼与非诉讼类,后者将根据受援人数、案件难易程度确定补贴。新办法还增设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并明确了节假日期间“12348”热线的值班补贴标准。为强化约束,新办法明确列出不予支付补贴的8类情形,包括无正当理由拖延办案、擅自终止服务、归档材料不达标及案件质量不合格等。案件终止或撤销的,将按实际工作进度分段核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