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美丽经济: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山西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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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郝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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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美丽经济”健康发展,必须科学把握其丰富内涵与重要意义,深刻认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三者间内在统一的辩证关系,以筑牢生态基底、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驱动产业绿色变革、塑造高效低碳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强化科技创新与制度供给、形成双轮驱动的强大保障,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共建共享社会氛围,全面构建实现三大效益相统一的“美丽经济”实践体系。

“美丽经济”作为融合绿色底色与发展亮色的创新范式,既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战略选择。在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实践中,科学理解“美丽经济”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美丽经济”发展中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对全面构建实现三大效益相统一的“美丽经济”实践体系,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发展“美丽经济”内涵丰富、意义重大

“美丽经济”是以生态资源、人文景观等美丽要素为核心的新型经济形态,其发展通过产业融合与资源创新开发实现绿色转型,是生态、经济、社会价值在更高层次上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在生态维度上,“美丽经济”是“守护绿水青山”的增值经济,它摒弃了牺牲环境换取增长的传统模式,也超越了被动保护的初级阶段,是对自然生态进行主动的、系统性的投入、修复和管理的全新阶段。其核心在于通过提升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将优质的生态环境转化为可以计量、能够运营、持续增值的生态资本,故而在本质上能够为可持续发展积累最宝贵的自然财富。

在经济维度上,“美丽经济”是高效转化“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的转型经济。它驱动着产业结构的深刻变革,引领生产方式的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促进增长动力的根本性转换,能够通过科技创新和生态赋能催生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开辟前景广阔的崭新赛道。

在社会维度上,“美丽经济”是“促进福祉普惠”的共享经济。其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在提升全社会健康水平与幸福指数的同时,创造大量的绿色就业岗位、依托良好生态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培育弘扬社会主义生态文化,使经济社会发展更为充分地体现公平性与包容性。

“美丽经济”的丰富内涵,决定其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一方面,“美丽经济”对建设美丽中国具有强劲的支撑意义。它将生态文明理念从原则要求落地为具体的经济活动和社会行动,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宏伟目标提供了具象化的实践载体和路径,确保了美丽中国建设不仅是宏伟蓝图,更有坚实的产业基础和持续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美丽经济”对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关键的驱动意义。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美丽经济”精准对接了人民群众从“求生存”到“求生态”、从“盼温饱”到“盼环保”的消费升级趋势,是以内循环为主的新发展格局,可以通过激发和创造庞大的绿色消费需求、培育和壮大的内需市场,成为激活国内大循环、提升循环质量与效率的一个重要支点和强劲动能。同时,“美丽经济”对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实践意义。提供优美的生态环境、优质的生态产品,是新时代党的为民宗旨的集中体现。大力发展“美丽经济”,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这必将极大地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而为党和政府赢得最广泛的民心拥护,不断夯实长期执政的坚实根基。

“美丽经济”是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内在联系的统一体

推动绿色转型,发展“美丽经济”,是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三者间内在统一、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过程。在“美丽经济”发展中,生态效益是根基,决定了发展的潜力和可持续性;经济效益是动能,决定了发展的活力和支撑力;社会效益是归宿,决定了发展的价值和正当性,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转型实践中。

生态效益是支撑“美丽经济”存在的自然基底与物质前提,构成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得以实现的物理极限和源头活水。人类的一切经济活动与社会活动,都深度依赖于自然系统提供的资源供给、环境容纳与气候调节等基础条件。生态效益的持续提升,意味着环境容量与资源承载力的增强,这直接为扩大再生产和提升生活品质拓展了空间。反之,若生态效益受损,环境恶化,不仅会直接抬高治理成本、制约产业选择,更会通过资源枯竭、健康威胁等方式,转化为沉重的经济代价与社会矛盾,最终使发展难以为继。因此,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维护和提升生态效益,本身就是最基础、最普惠的经济与社会投入。

经济效益是促进“美丽经济”实现价值市场转化的途径与方式,构成为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持续提升的动力与物质保障。生态优先是追求更高质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经济增长。这种建立在绿色发展基础上的经济效益,内生于对生态规律的尊重与遵循之中。即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发展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既显著降低对环境的压力,又能够培育出强大的绿色经济增长极,由生态优势赋能经济效益,在创造更多绿色就业岗位,带动区域协调发展,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民生改善提供坚实财力支撑的过程中,为高标准的生态保护修复、前沿的绿色技术研发、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更为充足的资金与技术反哺,形成对生态效益的强力支撑与正向激励。

社会效益是衡量“美丽经济”发展成果的实践要求与最终归宿,构成为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融合的根本验证尺度。无论是生态效益的改善,还是经济效益的增长,其最终价值都要通过是否增进了民生福祉、是否促进了社会公平、是否实现了和谐稳定来检验。事实上,优美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洁净的空气、安全的饮水、宜居的环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健康水平与幸福感,是任何物质财富都难以替代的社会价值。而由绿色、可持续方式创造的经济繁荣,则为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源泉。因此,社会效益如同一个“聚焦镜”和“校准器”,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成果,最终汇聚和导向“人”的全面发展,为社会提供了检验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内在价值的根本尺度,并帮助形成强大的社会共识与舆论监督,倒逼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和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强。

全面构建实现三大效益相统一的“美丽经济”实践体系

作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美丽经济”,生命力在于将理念转化为扎实的实践成果,以发展转型、产业升级、体制完善、社会行动等多重行动,全面构建实现三大效益相统一的“美丽经济”实践体系,是实现这一“转化”的现实任务。

筑牢生态基底,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坚实的生态根基是“美丽经济”萌发与壮大的土壤。必须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发展积蓄丰厚的“自然资本”。从实践发展看,特别要通过加快建立生态资源监测核算体系,创新培育生态权益交易市场,纵深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大力支持地域特色生态品牌建设等举措,积极探索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使“生态优”成为产品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驱动产业绿色变革,塑造高效、低碳、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美丽经济”是产业体系的深层次绿色革命,需要坚定不移地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产能,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环境空间和市场空间。必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等关键领域,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工业、农业、服务业向智能化、清洁化、低碳化转型,以循环经济的发展成效,构建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到末端资源化的全链条绿色制造体系。当前,特别要激发“生态+”与“+生态”的融合潜力,推动生态与文旅、康养、文创、数字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乡村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新业态,打造一批依托绿水青山、承载乡愁记忆、富有地域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使产业形态在绿色的轨道上实现升级,经济结构在生态的约束下实现优化。

强化科技创新与制度供给,形成双轮驱动的强大保障。必须将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加大绿色技术研发投入,鼓励产学研深度融合,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为“美丽经济”提供强大的技术工具箱和解决方案。同时,要发挥制度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完善绿色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让制度在“长牙带电”的过程中,健全绿色政策导向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体系,引导更多资本要素投向绿色领域,并以改革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具体行动,建立体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形成对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美丽经济”发展的鲜明导向和有效激励。

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共建共享“美丽经济”的社会氛围。“美丽经济”最终服务于人,也必须依靠于人。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国民教育、干部培训和社会生活,提升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要鼓励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特别要注重在“美丽经济”发展过程中确保生态红利能够公平惠及更多群众,特别是让守护绿水青山的地区与人民不吃亏、能受益、更幸福,从而激发全社会投身“美丽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生动局面。

(作者为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