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角】把握“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三重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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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永红 张旺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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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一重要论断,彰显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也是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深化和创新。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整个国家乃至人类的高度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重大论断,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建设美好世界指明了前进方向。把握“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重要论断,对于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命运与共的生态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从“历时”性来看,人与自然经历了同构进化—分离异化—谋求和谐共生的历史进程,是一个在曲折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过程。人与自然同属一个生态系统,彼此相互依赖,缺一不可。“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重要论断,进一步揭示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规律,认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因自然而生,人类在同自然的互动中生产、生活、发展,人类善待自然,自然也会馈赠人类,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善待自然就是善待人类自己;不尊重自然,违背自然规律,只会遭到自然报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人与自然在生存维度上是共生关系,在生活维度上是共荣关系。人类与自然相互依存,共同编织成错综复杂却又命运与共的有机生命系统。

生命共同体理念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从生产视角推进到生命视角,用生命尺度来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生的本质关系。人与自然之间是不可分割、共生共存、荣辱与共的有机体。中华文明强调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强调人类按照大自然规律活动,取之有时、用之有度。人绝不是站在自然界之外,相反,人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自然对于人类具有先在性、优先性。“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自然界的生态平衡是人类永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应当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指人类应与自然环境相互尊重、相互依存,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强调人类应将自身视为自然界的一部分,而非自然的主宰,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系统。因此,我们要站在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

利益攸关的生态价值论

人与自然是利益攸关的价值共同体。在原始状态下,人类生活在自然状态之中,从自然中获取必需的生活资料,人与自然生存与共。人与自然之间的这一关系,被资本主义的工业革命彻底打破。在资本的驱使下,人类开始向大自然索取,甚至是妄图征服自然。人类中心主义是启蒙时期以来人类对自身命运的最大误判,人类绝不会无条件地成为自然的主人,自然也绝不会像羔羊那样“温驯”地可以任尔欺凌,人类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人类行为带来的生态压力冲破了生物圈自我调节能力的限度,破坏了自然界的动态平衡关系,导致全球性的生态危机,人类不得不面对生态失衡、环境污染、气候变暖、资源枯竭、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河流干涸、草原退化、森林锐减、能源短缺等“全球性问题”所带来的现实威胁。

人与自然之间互为支撑、相互促进,共同构筑着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生态图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致力于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不以短期利益、物质利益与自然进行交易,不会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历史覆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这是立足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对谋划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我国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快速发展积累下来的环境问题也进入高强度频发阶段,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发展模式无法持续。更为重要的是,我国作为有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系统脆弱,生态环境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要整体迈入现代化,走西方国家老路是行不通的。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只有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以经济、社会、人口和自然协调发展为准绳,切实把生态文明理念、原则、目标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与全过程,才能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统筹兼顾的生态方法论

自然生态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衡的有机整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生态环境治理需要统筹考虑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要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生态环境治理之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自然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启动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统筹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大力实施防护林和天然林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矿山生态修复等一批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动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面积持续增加,土地荒漠化趋势得到有效扭转。深化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不断加大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力度,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基本稳定,防风固沙和碳汇功能明显增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践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重要论断,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正遭遇前所未有的生态危机,为积极应对生态文明建设挑战,必须将生命共同体理念贯穿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始终,指导落实到绿色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去,探索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治理路径,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作者分别为:湖南工业大学教授、湖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与经验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2A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