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思考】激发“银发力量” 实现老有所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年是人的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我国更加注重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特别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我国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重视程度也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鼓励老年人继续积极发挥作用,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国家和社会应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千方百计为老年人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引导老年人保持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更好保障老年人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
以志愿服务为引领,确保老年人社会参与“有奔头”。近年来,我省老年志愿服务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已成立三晋银龄志愿服务队伍246支,发展志愿者3132人,累计开展三晋银龄志愿活动840场。志愿服务已经成为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主渠道。推动山西老年志愿服务迈出新步伐、再上新台阶,一要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聚焦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基层治理等领域,组建一批有专业知识素养和专业技能的老年志愿服务队伍,发展一批低龄活力、热忱贴心的基层老年志愿服务者。二要创新老年志愿服务模式。以做好人民群众“身边小事”为契机,采取组团式、菜单式、“结对+接力”等方式,提供长流水、不断线的志愿服务。三要打造老年志愿服务品牌。组织开展“三晋银龄·晋松宣讲”“三晋银龄·晋享悦读”“三晋银龄·晋润文明”等系列活动,全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务品牌。
以发挥余热为渠道,确保老年人社会参与“有甜头”。一是深化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进一步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积极开展针对老年群体的知识技能与特长的专题培训。稳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有效提高大龄劳动者的劳动参与率。二是拓展老年人就业创业渠道。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短时工、兼职等灵活就业岗位,大力发展“社区微业”,推广“社区微工厂”,促进老年人在家门口实现就业。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老年企业家、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回乡创业。三是丰富老年人就业公共服务。依托省级“银发人才库”,进一步拓展领域范围与服务功能,搭建就业供需精准对接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服务。
以老年教育为重点,确保老年人社会参与“有学头”。发展老年教育是提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质量的重要抓手。目前,我省已建成山西省“全民终身学习在线平台”和“终身学习学分银行平台”,面向老年群体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全过程的终身学习支持服务,线上线下学员达93.6万人。全省117个县(市、区)均建有老年(开放)大学,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多形式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为提供更多的老年教育资源和机会,进一步助力老年人社会参与能力提升。一要织密老年教育网络。将老年教育向社区、农村延伸,科学设置街道(乡镇)以及社区(村)老年教育场所,配套建设教育服务设施,扩大老年教育的覆盖面,打通老年教育“最后一公里”。二要丰富老年教育资源。不断完善老年教育课程体系,拓展老年教育内容,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等知识,开展老年信息技术教育,满足老年人多元化教育需求。三要创新老年教育模式。积极探索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新模式,将老年教育与康养、文化、旅游、娱乐等相关产业相结合,如开展“游学养”等活动,拓展老年群体社会交往范围。
以文体生活为纽带,确保老年人社会参与“有劲头”。丰富文体生活资源是新时代老年人群的“刚需”,也是激发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省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老年人文体活动,创排完成晋剧、民族歌剧等一大批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在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设施布局中配套适合老年人运动的场所及设施,推动解决了老年人“健身去哪儿”的难题。为使“老有所乐”的幸福成色更足,还需在文体资源“软件”和“硬件”配置上持续发力。要推动老年文体设施提质升级。聚焦老龄化、智能化健身设施应用,广泛设置适宜老年人的文化、健身、交流场所,补足农村适老文体活动场地及器材设施,改善城乡老年文体活动的基础条件。常态化开展适老化文体活动。积极开展老年读书活动,推广《银龄颂》等“文化+健身”的创新实践模式,组织形式多样的老年才艺风采展示汇演,全方位展现新时代银龄风貌。
以法律制度为支撑,确保老年人社会参与“有靠头”。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是“老有所为”的坚实后盾。要完善政策举措,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近年来,我省多部门协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借养老非法集资等侵害老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提升了老年人权益保障力度。面对日益庞大的老年人群和社会参与需求,一要持续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利用公益诉讼等机制保障老年人平等就业权益,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化解涉老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二要强化老年人法律援助。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长效机制,重点关注和努力满足老人的法律援助需求。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就近就便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三要加大涉老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
(作者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本文系2024年度山西省科技战略专项重点项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山西方案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4040304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