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经验获最高检转发推广

山西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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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云峰

近日,最高检转发推广了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以查提质以评促优闭环管理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案件管理工作经验,对该院探索抓实“三个管理”经验做法的阶段性成果给予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杏花岭区检察院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核心目标,以质量检查和案件评查为抓手,创新机制,靶向发力,推动事后纠偏向前置预防延伸拓展、个案监管向类案治理转型升级,以案件质量管理赋能检察履职。

“案件办结前,要求在证据审查、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办案效果等方面自行评估,经部门审批后入档,《案件质量检查表》同步入卷,实现办案质量源头把控。”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托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案件管理部门升级送案审核标准,确保法律文书“零差错”,并对办结个案质量开展全方位检查、交叉检查。“自检清单筑牢首道防线、送案审核把好流转关口、交叉互检深挖潜在隐患”等举措,推动了精细管控案件办理,打造了全流程“质检体系”。

聚焦多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该院加强顶层设计,制定2025年评查计划,常态化抽选近期办结案件,从注重时效性出发,全面扫描疑似质量问题、批量相似问题,针对特定案件类型、特定业务态势启动专项评查,各部门紧密配合、集中攻坚,实现立体化纠偏校准。

该院以激活“评查+”辐射效应为抓手,引深质量评查效能,从破解“只评不改”为切口,落实承办人书面反馈整改情况机制,实现及时补正、预后防复,推动形成“评查+整改”闭环管理;评查结束后及时汇总共性、高频问题,动态发布《案件评查问题提示》供业务部门参考学习,推动“发现一个、解决一类”,实现“评查+通报”经验共享落地;以评查为“放大镜”,挖掘工作线索,储备典型案例,激活综合履职,引深“评查+赋能”,以案件质量管理赋能办案提质增效。

刘云峰 葛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