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四大亮点解析

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原创 水镜台工作室
浏览量
作者:康少琼

省博全景


2025年6月4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文物资源大省,山西此次立法紧密对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聚焦时代命题与省情实际,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其核心亮点突出体现在四大方面:


一、构建系统性保护新格局

《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须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系统性保护,坚持本体与周边环境、抢救性与预防性、单点与集群保护相结合。山西将着力突破过去偏重重点文保单位的局限,建立“点、线、面”结合的立体保护体系:

·点状保护:持续实施元代及以前木构建筑抢救、应县木塔保护等重大工程;

·线性统筹:强化长城、古道等线性文化遗产整体保护;

·片区推进: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实现文化遗产全域守护。


平遥双林寺大雄宝殿


二、健全社会参与新机制

《条例》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纳入法治框架,是对山西创新实践的固化升华。自2017年实施“文明守望工程”以来,山西已形成多主体参与格局:

·政策创新:出台支持社会力量参与“30条”政策及文物认养指南;

·实践突破:曲沃试点认养、万科“龙·计划”公益众筹成效显著;

·组织保障:成立省文物保护基金会及志愿者协会,纪录片《文物守护人》播放量超2000万次。
未来将通过评估激励、政策补偿等措施打造“文明守望工程”升级版,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新格局。


考古学文物全科生在陶寺遗址合影


三、强化科技赋能新支撑

《条例》专章规定文物科研与数字化建设,呼应山西近年科技护文物实践:

·机制突破:将云冈研究院等4家单位纳入省级科研机构序列,科研人员享受创新政策;

·平台建设:建成石窟寺保护与传承等省级重点实验室,培育26个科研基地;

·数字应用:建立总量达3PB的文物数字资源库,云冈石窟3D打印、永乐宫壁画数字修复成果丰硕。
下一步将构建全链条创新体系,深化政产学研用融合。


山西省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巡检队伍出征仪式现场


四、筑牢全链条安全新防线

《条例》细化安全监管责任,巩固山西“434”安全工作格局:

·责任闭环: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全覆盖;

·智能监管:建成国省保数字化监管平台,AI识别实现全天候监控;

·工程强基:“十四五”实施209项安防工程,2027年前完成所有国保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
“线上+线下”监管模式获评2024全国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佳案例。


《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三晋大地文物保护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当古老文物遇见现代法治,历史的厚重与时代的力量在此交汇,必将为山西建设文化强省铺就坚实基石——因为守护文物,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文明基因与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