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就业服务局:毕业季来临 高校毕业生档案如何转递
毕业季即将来临,对于即将走出校园的高校毕业生来说,自己的档案该去哪里保管?又如何办理档案的转递?5月20日,山西省就业服务局发布一系列实用小常识,给即将毕业的莘莘学子们提供正确的档案转递知识。
档案在我们的生活中非常重要,是反映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在参加考录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时都会要用到它。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应由高校根据其就业去向转递档案。
首先,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进行保管;
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保管;
暂未就业或打算继续学习深造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假如两年之后还未调动,原学校可以转递至其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特别注意: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在档案转递时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高校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有以下官方渠道:
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查询转递记录);
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wq.ncss.cn/;
全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信息查询:
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
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s://chrm.mohrss.gov.cn)
山西省共有138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相关信息,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可查看详细信息:
另设服务监督电话:
山西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0351-3046172
山西省就业服务局人事代理处:0351-5278344
山西日报记者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