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忻州首部国家级文保单位文化景观保护的条例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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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玮

山西日报记者高玮报道 4月29日,忻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忻州市佛光寺文化景观保护条例》《忻州市法兰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颁布实施相关工作情况。

《忻州市佛光寺文化景观保护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是忻州市首部针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化景观保护的立法,标志着忻州市文化遗产保护从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从单体保护向文化空间保护的战略转型。该条例共32条,分为总则、保护管理、弘扬利用、保障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六个部分。除设定保护原则、各部门保护职责和义务外,主要明确了佛光寺文化景观的保护范围、保护对象和保护要求,以及相应的禁止条款和生态保护等内容。此外为使佛光寺文化景观保护落到实处,条例还专章设定了保障措施、监督检查措施和法律责任处罚措施。

《忻州市法兰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为保护和促进忻州市传统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提供法制保障。该条例共33条,分为总则、规划发展、产业支持、科技创新、服务保障、附则六个部分,明确了法兰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要求,规定了促进法兰产业发展的财政、产业链、智能制造、数字技术、集约发展等方面的支持措施以及法兰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重大项目攻关、新技术开发的支持措施,并规定了质量管理、行业标准、品牌提升、政务服务、推介宣传等方面的服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