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孤独症孩子被拒载暴露社会对特殊群体的认知不足
在世界孤独症日前一天,两位母亲各陪同22岁的孤独症孩子乘坐东方航空航班,准备从大理飞往西安,遭遇航空公司的“安全驱逐”,这场拒载风波,撕开了中国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隐秘伤口,暴露了社会对特殊群体的认知依然停留在将他们视为“安全隐患”的原始阶段。
首先,东方航空以“影响客舱其他旅客乘机”为由拒载孤独症儿童,这种说辞暴露出企业对特殊群体认知的严重偏差。根据《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航空公司不得仅因乘客存在听力、视力或肢体缺陷拒绝承运,更无权对精神障碍类乘客进行歧视性判断。航空公司单方面设置的“安全门槛”,实则是将自身服务能力不足转化为对特殊群体的排斥,根源是安全逻辑异化、陈旧,一定程度上折射出航空公司的傲慢与偏见。这种傲慢背后是服务意识的集体缺位,国内多家航空公司在特殊旅客服务指南中,仍将孤独症列为“暂不承运”范畴,这种制度性歧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形成鲜明冲突。更值得警惕的是,航空公司将本该由自身承担的服务成本转嫁给社会,用“影响客舱其他旅客乘机”作为推诿借口,实质是公共服务职能的市场化异化。
其次,公众对孤独症的认知仍停留在“暴力倾向”“不可控”等刻板印象中。医学研究早已证实,80%的孤独症患者没有攻击性行为,他们更需要的是预先的行为干预而非隔离。世界范围内的成功实践证明,为孤独症患者提供降噪耳机、视觉提示卡等合理支持能有效降低旁人不适感。航空公司对“影响他人”的恐惧,本质是对神经多样性社会认知的严重滞后。这种认知偏差正在制造新的社会隔阂。要知道,特殊群体不是公共安全的威胁源,而是检验社会文明程度的试金石。据了解,上海迪士尼为孤独症家庭开设了专属通道,英国航空公司为孤独症儿童提供“静音飞行”舱位的选择,新加坡樟宜机场设置感官友好休息室,这些广受赞誉的创新服务都在证明:包容不是慈善施舍,而是现代服务业的基本素养。
最后,避免类似事件需要法律利剑与认知革命同向同行。一方面,制度破冰需要法律利剑的持续淬炼,持续建立健全航空无障碍认证体系,将特殊服务纳入航空公司评级考核,从制度上解决《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禁止歧视性拒载”之规定因缺乏细则导致执行乏力。另一方面,认知革命需要构建社会支持网络,我国亟需建立全国统一的特殊需求旅客服务平台,整合医疗证明、服务需求等信息,用科技手段打破信息孤岛,通过提前共享乘客行为特征数据实现保障安全与维护尊严的平衡,同时通过公共传播破除妖魔化叙事,引导公众改变认知、激发情感共鸣。
这场大理机场的拒载风波,恰似一面棱镜,折射出中国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复杂光谱。当世界孤独症日的蓝色灯光照亮城市天际时,我们更需要让制度善意与社会温度真正抵达每个特殊生命。航空公司的傲慢不应成为社会文明的绊脚石,而应倒逼公共服务体系的升级迭代。毕竟,真正的安全不是排斥异质,而是在差异中共生——这或许才是对生命最深的敬畏。
特约撰稿人 张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