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特供酒”的覆灭:市场公平的胜利

原创 山西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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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商业界,本应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然而“特供酒”的存在却像一颗毒瘤,侵蚀着市场机制的健康肌体。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罚没物资全国统一销毁活动,共销毁13.2万瓶“特供酒”,这一举措犹如一场正义的风暴,席卷了那些妄图在“特供酒”生意上浑水摸鱼的不法之徒。

  这一行动,首先巩固了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果。每一瓶被销毁的“特供酒”,都是对之前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回应。更重要的是,这一销毁行动传递出了明确的信息,形成了强大的威慑效应。它就像一个高悬的警钟,敲响在那些还想涉足“特供酒”生意的人的耳边:“特供酒”生意做不得。监管部门强调“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特供酒’全是‘特假酒’”,这一论断并非空穴来风。这些所谓的“特供酒”,挂羊头卖狗肉,是彻头彻尾的欺骗行为。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这些“特假酒”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往往基于对商品品牌的信任,而“特供酒”利用了消费者这种心理,打着特殊供应的旗号,让消费者误以为是高品质、有特殊来源的酒。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调查显示,有近30%的消费者曾经被“特供酒”的概念所误导,这一数据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

  从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而言,“特供酒”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正常的市场竞争应该是基于产品的质量、品牌、服务等因素。而“特供酒”凭借虚假的概念,扰乱了市场的正常定价机制和环境,这对其他遵守规则的商家是极大的不公平。

  为了彻底杜绝“特供酒”现象的死灰复燃,监管部门需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方面,要加强对酒类市场的日常监管,增加抽检频率,扩大抽检范围,让那些企图生产和销售“特供酒”的不法商家无处遁形。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他们不敢轻易涉足这一违法领域。

  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自身的辨别能力。在购买酒类产品时,不要被那些花里胡哨的概念所迷惑,要关注产品的实际品质、生产厂家等真实信息。

  特约撰稿人 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