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培训班举行

原创 山西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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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建华

培训现场

山西日报记者高建华报道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新修改的《慈善法》)将于9月5日正式施行。6月27日至28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暨慈善工作业务培训班”在太原举行。

本次培训由省民政厅指导,山西省慈善总会和山西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联合举办,山西省娴院慈善基金会承办。各市民政局慈善业务的相关负责人、省市县三级慈善会负责人、公益组织代表、省内高校学者及慈善企业家等1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旨在深入学习新修改的《慈善法》,提升慈善工作的业务水平。来自北京大学、省委党校、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的业内权威专家,就慈善法整体框架、最新修改内容、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议题进行细致讲解,并就互联网募捐策略、慈善信托运作机制等方面,与参训人员分享相关案例。培训班还设立“会客厅”讨论互动环节,邀请不同领域嘉宾,围绕新修改的《慈善法》对慈善组织新要求、慈善事业推广宣传、区域慈善枢纽组织建立、慈善信托、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