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创新理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人民法院工作新实践

红旗文稿
浏览量
作者:牛克乾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总钥匙”,对于做好各项工作都具有指导意义。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要学习掌握以“六个必须坚持”为重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真正把思想方法搞对头,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更大的法治担当和作为。

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是历史进步的真正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院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准确把握自身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职责定位,用严格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更高站位精准把握社情民意,以“如我在诉”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把牢中国式现代化最大政治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惩治、保护、教育、监督、引领等职能作用,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公平正义、人民安宁。围绕“国之大者”全面能动履职,落实立案登记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公正高效审理诉至人民法院的各类案件,久久为功解决好涉民生的矛盾纠纷和“难事”,全力兑现百姓胜诉权益,稳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做实“有信必复”,在法治轨道上解决信访问题。运用群众工作方法推进法院工作,把握好群众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枫桥经验”等优良传统,克服机械“就案办案”“坐堂问案”做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等各方监督。

必须坚持自信自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将在自己选择的道路上昂首阔步走下去,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人民法院要始终涵养自信自立的精神特质,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中汲取精神力量,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真实的公平性、有效的协调性、国情的适应性和与时俱进的开放性等政治优势和体制优势,绝不搞“全盘西化”“全面移植”,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和政治陷阱。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牢牢把握和精准实践“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法院工作效能,做实从“政治上看,法治上办”,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历史积淀,在当代世界法治格局中型塑中国法治模式,锚定新时代“两步走”战略安排,为全面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提供有力服务和支撑。

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从事的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守“中国司法”之正,创“公正司法”之新,稳中求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精准落实中央部署的司法改革举措,在更高站位、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党的领导责任统领、压实司法审判责任,分级分层落实“阅核制”,落实落细审判组织法定职责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责任。完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专门法院和专业化审判机构职能,科学规范设置地方三级法院内设机构等法院组织机构。深化落实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更权威高效的民事强制执行体制,加快构建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诉源治理和访源治理改革,完善司法服务保障社会治理制度机制。加强法律适用问题对下业务指导,推进“案例库”“法答网”等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人民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加强互联网司法体系建设,建好法院“一张网”等数字法院基础设施,规范司法公开和司法数据管理,用好大数据分析研判和审判质效会商机制。完善司法人事制度,优化法官逐级遴选。推动完善与司法权责配套的财政保障制度。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提质增效为主线,有效应对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人民法院要始终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从问题出发思考、谋划和开展工作。要跟上、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深刻革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补短板、强弱项。针对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和案多人少的客观实际,狠抓诉源治理和深挖内潜,治已病与治未病并重。针对案件审判质效不尽如人意的问题,统筹公正与效率、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兼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依靠审判管理、司法改革和数字科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针对司法公信力提升问题,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体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驰而不息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实践“公生明、廉生威”,提高法院工作的亲和力和社会公众的法治信仰。针对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坚持“抓两头带中间”,落实对口帮扶、以强带弱等举措,力争相对薄弱法院尽早脱薄向强。按照“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持续提升法院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以公正效率为主题,整体谋划推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人民法院要主动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系统性理念、应对系统性问题、进行系统性部署,以能动履职促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要整体性推进最高人民法院“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强队伍、重自律”的总体要求和“审判理念、机制、体系、管理现代化”的工作布局。践行以“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司法理念,坚持案件办理和促进社会治理并重,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统筹审判执行工作的“点”和“面”,办理好重大敏感复杂、典型性影响性个案,强化案例发布以案释法,同时系统提升刑事、民事、行政、审监、执行、赔偿等各审判部类质效,实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纲举目张。树立并践行“大管理观”,一体推进法院政治建设、案件管理、审判监督指导和全员考核等工作,落实全链条治理和全周期管理,加强本级管理和系统条线指导,用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和法院人员绩效考评体系,把评案和考人贯通起来,以管住案带动管住人、治好院。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系统提升法院干警过硬的政治能力、公正司法能力、能动履职能力、审判管理能力和狠抓落实能力。

必须坚持胸怀天下,以开放包容为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人民法院要始终保持宽广的世界眼光和强烈的天下情怀,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中国与世界的愈益交融中以司法维护国家利益、服务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兼收并蓄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类规则,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审判工作,依法保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平等保护外商外资合法权益,强化我国法律域外适用,有效应对“长臂管辖”,科学运用国际法,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洋强国建设。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恐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贩毒走私和跨国有组织犯罪,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逃追赃、遣返引渡力度。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完善司法协助体制机制,推进引渡、遣返、犯罪嫌疑人和被判刑人移管等司法协助领域国际合作。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深刻洞悉当代世界法治的发展大势,吸收借鉴世界司法制度的合理成分,从职权制和抗辩制诉讼模式的融合中汲取完善我国诉讼程序的营养。比较研究世界各国法律职业、法官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培养更多优秀涉外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