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重拳出击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971人——

山西:严惩毒品犯罪 强化综合治理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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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日报记者邓伟强报道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省检察院近日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毒品犯罪 强化禁毒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2023年6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971人,批捕率90.83%,共起诉毒品犯罪1329人,起诉率为98.23%。批捕率和起诉率均高于其他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100%,总体保持了对毒品犯罪的从严打击力度。

  聚焦重点领域

  保持高压震慑

  王某某为寻求刺激,从境外购买γ-羟基丁酸,构成走私毒品罪。太原市检察院办案民警介绍,γ-羟基丁酸俗称“听话水”,是能够致人迷幻的药物。现实生活中,有不法分子利用麻醉、精神药品的涉毒属性,将其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物,进行吸食、走私、贩卖或用于非法活动。

  三唑仑俗称“蓝精灵”,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闫某某通过收取国际信件的方式走私、购买后向他人贩卖,并通过网络聊天软件向他人传授使用方法、效果,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这些案件的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全面、深入打击新型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

  新型毒品种类多样,犯罪隐蔽性高,主要依托社交软件聊天、电子支付、寄递交货等方式达成交易。麻醉、精神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替代滥用问题日益突出。我省检察机关聚焦重点领域,筑牢防范新型毒品蔓延屏障。2023年6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新型毒品案件468件684人,批准逮捕343件481人,起诉430件646人。

  全省检察机关不断深化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签署了《关于办理故意杀人、抢劫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有关证据问题的会议纪要》,阳泉市、吕梁市检察院分别与同级法院、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未检出毒品成分的涉毒案件办理的意见》《毒品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与量刑规则》,合力提升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全省检察机关秉持打击毒品犯罪与彻查追缴涉毒资产并重的观念,健全“一案双查”,牢固树立“打财断血”办案理念。将惩治涉毒洗钱犯罪,窝藏、转移毒赃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确保打击成效。加强对涉毒资产的审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妥善做好犯罪物品的处理工作,坚决依法追缴没收。对掩饰、隐瞒、藏匿、转移涉毒资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化诉讼监督

  深挖漏罪漏犯

  晋城市高平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魏某某等29人贩卖、制造毒品、洗钱案中,运用大数据思维,通过比对涉案人员身份信息、手机号、社交账号、上下线关系等要素信息,发现并追诉冯某、杨某某2名漏犯;向公安机关分别移送了秦某某、张某甲、张某乙、牛某等4人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线索,目前4件4人均已判决。

  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以法律监督为本位和目标开展办案工作。

  2023年6月至今,全省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46件次,通过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打击力度。充分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共监督立案116人,纠正漏捕22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4人。

  鉴于毒情信息数据分散、毒品流通网络繁杂、毒品犯罪全链条打击力度不够等特点,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积极探索搭建大数据监督模型,实现有效打击犯罪与促进治理的目的。忻州市五台县检察院构建了容留他人吸毒类案监督模型,对全县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数据进行深度筛查,比对不同案件中证据材料,发现遗漏犯罪线索,引导侦查机关立案侦查。

  全省检察机关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活动的检察监督,及时发现案件中存在的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运城市检察院针对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存在的监管漏洞,研发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检察监督模型,深入核查监督线索500余条,办理监督案件26件,确保毒品强戒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齐抓治罪预防

  推进诉源治理

  朔州市朔城区检察院、临汾市吉县检察院、忻州市五寨县检察院分别就出租车协助运送毒品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排查整治出租车行业涉毒风险隐患。运城市临猗县检察院对涉寄递毒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进行全面筛查、梳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企业制发了《风险提示函》,促进企业堵漏建制,规范运行。

  2023年6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发现的涉及地区、领域和行业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向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份,促进强化监督管理。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全省检察机关始终能动履职,强化源头预防和治理,积极履行禁毒法治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寄递渠道安全治理向国家邮政管理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协同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共同落实,持续推进,不断强化对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毒品犯罪的打击和预防。长治市潞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走私、贩卖毒品案件时,发现被告人使用假名寄递毒品问题,进一步调研发现快递公司未落实寄递物品查验制度等问题,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协助强化监督管理,促进企业整改落实。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预防齐抓”,压实法治宣传责任,开展禁毒宣传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场所、进行业、进家庭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民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太原市检察院制作了“防范新型毒品”微课堂教学视频向全市中学发放播出,联合太原海关缉私局在海关出入境关口悬挂标识、张贴展板,共同开展禁毒预防工作。大同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在“两馆”建设中,单独设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展馆和禁毒知识展区,自建成以来参观人数达360多批次2.5万余人。

  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全省检察机关将保持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震慑,对毒品犯罪“零容忍”;坚持推进源头预防与治理的工作理念,构建毒品防治新格局;坚持以宣传教育为载体的工作方法,筑牢全民禁毒安全线;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建立禁毒治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