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囤旅游消费,商家也需依法依规

原创 山西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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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囤旅游”是近年旅游市场兴起的预付费消费新模式。消费者在不确定具体出行日期的情况下,以优惠价格通过OTA(在线旅游平台)、酒店/航司自营渠道等提前购买酒店房券、机票次卡等购买相关产品和服务,然后选择“囤积”,可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计划进行使用。这种新产业模式之所以受到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青睐,在于抓住了快节奏生活状态下人们出行时间不确定性增加的痛点。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忙于工作或家庭事务,很难以准确规划具体旅游行程,通过线上提前囤券,既可避免因临时决定带来的高昂费用或难以找到合适的旅游资源,又符合现代消费理念与习惯,为消费者带来个性化的旅游体验。

  据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火爆的“囤旅游”存在不少消费纠纷,消费者购买相关产品后的投诉主要集中在购买后预约难,或设置兑换门槛,周末、节假日需要加价兑换,商家为涨价擅自退单退款,或售卖虚假套餐,平台不监管,产品使用规则解释随意,用户部分权益被限制,不能叠加会员积分;有的代金券只能当天使用,有的旅行卡上不同省份的景点有固定的游览时间等等,而且由于缺乏相关规则,或规则的解释存在较大主观随意性,消费者常常面临举证难、维权难的尴尬局面。

  旅游消费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场景,也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维护消费者在旅游消费中的合法权益问题广受社会关注。旅游消费本质是购买服务,消费者购买预付费旅游产品理当受到保护,这就要求商家必须诚信为本,依法依规,不能利用强势地位通过所谓的“家规”刻意打造“消费陷阱”,损害消费者利益。助推的平台方也应承担起必要的监管责任,对相关售卖规则进行合理约束,以显著方式将预付费旅游产品的限制条件告知消费者,对相关产品的售卖主体资质进行必要的审核,特别是商家是否具备足够的清偿能力等,以保障消费者能够无忧退款。消费者需保持足够的消费理性,相关部门要强化对“囤旅游”运行规则合法有效性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畅通权利救济通道,让消费者在法律的护航下获得必要保障,共同推动“囤旅游”业态健康长久发展。

  特约撰稿人    薛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