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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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褚松燕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鲜明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随后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阐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原创性论断,为党在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凝聚全国各族人民力量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刻领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这一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明了党的民族工作的前进方向。

对中华民族“家国天下”传统理念的创造性传承。“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中华民族是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统一的命运共同体。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我们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顺应向内凝聚、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发展大势,形成“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民族工作新局面,创造性传承了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的中华传统。

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创新。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的解决,必须服从于、服务于全人类的解放事业,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即“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的“真正的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关于“共同体”的理念与我们党关于“中华民族”的观点主张结合起来,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大限度调动各民族团结奋斗的积极性、创造性,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原则

深入理解“四个必然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这“四个必然要求”贯通历史、现实和未来,深刻揭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极端重要性和现实针对性,旨在通过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共同体理念,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切实把握“四对关系”。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正确把握“四对关系”,即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其中,共同性是主导,差异性不能削弱和危害共同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首位,各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实现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进程中实现好各民族的具体利益;各民族优秀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物质和精神相辅相成,要赋予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五个认同”中,对伟大祖国和中华民族的认同所强调的是身份认同,身份认同是基础。祖国认同和中华民族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外化表现,以民族、宗教、地区等为由的任何形式的分裂主义都与之相悖。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作为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者,中华文化兼收并蓄,塑造出中华文明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的突出特性,同时也呈现出各有特色的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和风土人情。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是政治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选择,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是全国各族人民确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意志。

扎实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点任务

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夯实理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有自身独特的历史,解析中华民族的历史,就不能套用西方那一套民族理论。”我们必须坚持“两个结合”,不断优化学科设置,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加快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推出立足中国历史、解读中国实践、回答中国问题的原创性理论成果,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支撑。

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夯实文化基础。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面向各族群众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用共同理想信念凝心铸魂,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深入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提振各族人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气神。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和时代价值的结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构建和运用中华文化特征、中华民族精神、中国国家形象的表达体系,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中华文化认同。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夯实社会基础。中华民族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铸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必将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实现。要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使各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自然交融。要推动民族地区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中凝聚人心。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夯实制度基础。民族事务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维护宪法权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增强各族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参与国家治理的自豪感,增强社会发展凝聚力。

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夯实安全基础。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持续肃清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流毒,坚决与错误观点作斗争。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工作机制,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暴恐、分裂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